“這些年司法為民強調得比較多,司法機關也做了大量工作。”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侯欣一說,如天津探索設立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推行能動司法,強調主動服務。法院、檢察院系統與民眾的互動性明顯加強,對民意的重視也比以前明顯增強。
“司法為民要防止簡單化和口號化,需要更多地制度化。司法為民最終要體現為司法公正,不公正,為民就是口號。不僅要公正,還要及時高效公正,少一些遲到的公正。”侯欣一說。
司法改革:關鍵要看是否改到點子上
今年2月,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啟動了首例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案件的前科封存程序。院檔案室里也多了一個檔案柜,專門存放符合前科封存條件的相關案卷材料,專人整理維護,并編上了特殊編碼。
今年起施行的新刑事訴訟法,增加了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等制度。兩高也在以往試點工作基礎上,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審判方式改革,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和分案起訴、訴前引導、案后幫教,保障未成年人健康發展。這是我國司法改革的一項重要成果。
完善刑事證據制度,實現量刑規范化,開展民事案件小額速裁,開展行政訴訟簡易程序試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指出,五年里,完成中央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務12項,完成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綱要確定的司法改革任務113項。
為規范量刑活動,在上海,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15種量刑情節又被細化為21種,結合了上海實際,又確保了工作科學統一進行。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應勇對此說:“司法改革就是要回應社會對公正司法的期待和關切,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需求,最大程度實現司法公正。解決問題的過程就是改革的過程,解決的成果就是改革的成果。”
檢察機關也在著力深化檢察改革,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切實加強對自身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改進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方式;深化審查逮捕機制改革,健全、規范聽取犯罪嫌疑人申辯和律師意見制度;深化偵查辦案機制改革,完善和落實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逮捕職務犯罪嫌疑人報上一級檢察院審查決定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