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飛機一打開手機,第一條短信竟然是‘買房嗎?便宜地段好!’”全國政協委員、華東師范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黃澤民對垃圾短信苦不堪言。網絡時代,公民信息泄露問題不斷,釣魚、詐騙時有發生。信息安全由誰來保護、怎樣保護?兩會上,代表委員就網絡信息安全建言獻策。
盡管信息保護的口號喊得很響,但代表委員普遍感覺信息泄露情況越來越嚴重,“覺得自己像個透明人。”黃澤民說。
黃澤民說:“個人信息本身所具有的巨大商業價值,使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驅動下,采取種種手段非法獲取、買賣,并且形成了黑色產業鏈。”
有數據顯示,近八成的個人信息泄露源自信息所有者的內部作案。許多機構保存有客戶姓名、地址、電話等各種個人信息,但卻沒有在傳、存、使用和銷毀等環節建立起保護隱私的完整機制。
黃澤民說,一些軟件提供商利用技術優勢竊取用戶信息,并將信息與廣告商分享并從中獲利,實現商業利益最大化,這種行為已經對社會公眾的生活造成惡劣影響。
目前,我國有近40部法律、30部法規和近200項部門規章涉及個人信息保護,但大部分規定均采用了十分原則的表述。
“哪些信息需要保護?如何進行保護?這些都需要在條文中有明確的界定,否則只是空談。”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施杰說,“當前,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散見在眾多規范性法律文件中,內容缺乏統一性,相互之間也缺乏銜接,對各種權利的界定并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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