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高校科技評價及教師評聘、收入分配中,科技項目與經費數量過分指標化、目標化,過分依賴論文、項目專利等指標的情況或將得到改變。近日,教育部官網發布《關于深化高等學校科技評價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明確提出,對高校、教師的科研評價,將實施分類評價,不搞一刀切。
新政
>>現狀
高校科技評價短視輕質
《意見》指出,高校長期以來形成的以統一、量化為特征的科技評價機制,面對全面提高質量和創新驅動發展的時代要求,問題日益顯現。
其中,重數輕質、重形式輕內容、重短期輕長遠的現象依然存在;評價指標單一化、評價標準定量化、評價方法簡單化、評價結果功利化等傾向沒有得到根本扭轉;分類評價實施不到位,對科技成果轉化、科學普及等工作激勵不足;科技支撐教學和創新人才培養的導向不夠;開放評價、長效評價機制不夠健全。
這些問題將嚴重影響高校科技工作的持續健康發展,改革任務十分緊迫。
>>改革
減少科研與利益過度掛鉤
《意見》提出,全面改革教育系統各類科技項目、人才項目和科技獎勵的評審辦法。提高科技獎勵質量,減少數量,適當延長報獎成果的應用年限。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也要對各類科技項目、人才項目和科技獎勵做相應改革。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改變考核評價中將科技項目與經費數量過分指標化、目標化的做法。要改變在教師評聘、收入分配中過分依賴和不合理使用論文、專利、項目和經費數量等科技指標的做法,減少科技評價結果與利益分配過度關聯。
教育部要求,建立開放評價機制。基礎研究以同行評價為主,大力加強國際同行評價。加強開放、多元的國內外專家數據庫建設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