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中的《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草案)》近日引起社會關注。其中規定,老板無正當理由卻始終不給員工加薪的,將面臨最高一萬元的罰款。這條被總結為“不加薪就罰款”的條款受到網絡熱議,除了調侃處罰力度不夠之外,更有網友質疑,“這是政府該操的‘薪’嗎?”(12月1日新華社)
無法否認,每個人都喜歡漲薪,對“工資年年不漲”,肯定會頗有微詞。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兩成職工從未漲過工資,這道出了無力卻又尷尬的現實。事實上,無論是在網絡上,還是在現實生活里,每每看到房價高企、油價上漲、生活成本上升……“工資不漲”都會被人拿來調侃,可見公眾對“漲工資”的訴求是如何強烈。就此來說,河南這份“工資協商條例(草案)”,無疑有著善意初衷,其中“不加薪就罰款”的硬性規定,也肯定討公眾歡喜。
不過,任何事情都有其運行的規律,就漲薪而言,也自有市場規律在調控。譬如,我們常見送水工、快遞員月薪上萬的新聞,就源于這些行業累、苦,少有人愿意干,但需求又很大,工資便提高了,如此才能吸引人入行。但一紙規定強制“加薪”,其實是在破壞市場規律,的確不甚妥當。更何況,根據這個規定,“可對企業處以兩千元至兩萬元的罰款,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處以一千元至一萬元的罰款”,這樣的罰款金額,的確難以形成震懾效應,正如網友調侃所言“加薪可能支出50萬元,不加薪最高才罰一萬元,逗我玩呢?”
盡管我們知道,這份“草案”很難有實效,但還是引發熱議,可見這背后,公眾對漲薪還是相當期待的。之前,被社會寄予厚望的《工資條例》,其中工資協商機制被納入其中,原定于2010出臺,但一直到2012年10月,卻也只得到工資條例出臺計劃夭折的消息。據知情人士透露,夭折主要是因為壟斷行業的反對。工資協商并不等于“工資協漲”,但依然遭到阻撓,可見勞動者權益的空間逼仄。換言之,即便這“不漲價就罰款”有萬般不是,也有其可取之處———對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的間接推動,是賦予勞動者更多話語權的良善開端。
就現實的工薪機制而言,的確存在兩大問題,一是分配不公,二是收入差距過大。人保部有知情人士透露:“統計結果讓人吃驚,多數壟斷行業的企業,內部收入差距達到20倍以上,72%的員工認為分配不公。”在這樣的境況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遭遇壟斷行業的反對,其實并不奇怪。只是,改革本身就應有敢啃硬骨頭的勇氣,對于這樣的利益阻撓,理應有更深層次的應對。
事實上,要想讓企業給員工漲薪,相關部門完全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本身的作用。一者,可以給中小企業減稅讓利,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曾表示:“若不偷稅漏稅,九成企業可能會倒閉”,這話可能有夸張的成分,但也說明了企業的確在“負重前行”;二者,可以營造更加公平的市場氛圍,一些壟斷行業,也應引入民間資本,以便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如果一面減稅讓利了,另一面又營造好公平的市場氛圍了,不敢說給員工漲薪會成為一種必然,但最起碼會成為一種可能。畢竟,在一個健康的市場機制里,誰要是不漲薪,就留不住人才,就可能處于落后地位,這必然會倒逼企業給員工漲薪。
編輯 黃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