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尤其是“新型城鎮化”成為中國經濟轉型中的關鍵詞,也被視作未來中國經濟的驅動力量。十八大報告中八次提到了城鎮化,李克強總理也多次強調,中國未來幾十年的最大發展潛力就在城鎮化。
中國城鎮化發展規劃草案何時出臺備受各方關注。近日,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就《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城鎮化工作會議年內將召開,城鎮化規劃將按計劃于今年出臺。在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中,城鎮化改革思路浮出水面,至少涉及發展規劃、戶籍改革、土地制度、農村產權等四大方面。
新華網就城鎮化相關的熱點問題分別專訪了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全國人大代表蔡繼明教授和國務院參事室參事、經濟學家湯敏。
湯敏:城鎮化的核心問題是農民工市民化的問題
城鎮化的核心問題是農民工市民化的問題。農民工市民化的問題就涉及到戶籍改革,涉及到土地制度,涉及到農村產權,包括涉及到發展規劃的問題。就是我們現在城鎮化,實際上是半城鎮化,我們的農民進了城,也住了6個月以上,但是他并沒有真正享受城市的福利,沒有享受城市的生活,很多農民也沒有一種真正安定的生活,所以它還是一種半城鎮化。
這里面首先第一步就涉及到戶籍問題,而戶籍問題的關鍵是后頭的這些社會福利,你一變成了城市戶口,那你就應該享受城市的教育、城市的醫療,特別是城市的住房保障。
從規劃角度來說,那首先土地規劃就要有變化,如果按照真正城市居民,拿一萬人一平方公里計算,這已經是最起碼的了。這么多人進來,現在農民工已經住在城中村里頭,住在集體宿舍里頭,他不是一個正常城市居民應該得到的居住條件和教育衛生條件,這就需要提供大量的土地。
蔡繼明:城鎮化規劃的制定要以各項制度改革為前提
從本質上來說,城鎮化的進程是一個經濟過程,這是工業化必然的一個結果,它并不是靠政府規劃出來的。但是,我們過去30年在工業化進程不斷加快的過程中,由于現行的城鄉二元制度等一些障礙,造成了2.6億農民工這樣一個大群體,以后在現行制度下還會不斷積累。從這點來說,政府有必要,也有責任、也有能力制定出相應的城鎮化規劃,從而從政府角度來消除阻礙農民進城落戶、遷徙人口定居的制度上的障礙,從而加快推進城鎮化的進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城鎮化的綱要或者規劃是很必要的。
但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講,城鎮化規劃的制定還是要以各項制度的改革為前提。農民進城、城鎮化進程當中涉及到幾個方面的障礙,包括土地制度、戶籍制度、教育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甚至還包括公共醫療、衛生服務制度。這些制度必須輔以配套改革,而不是僅僅單純的制定一個2020年城市人口、城鎮人口達到60%,2030年達到70%,乃至到2050年基本實現現代化,達到80%,這樣一個目標。
比如說最重要的一個制度上的保障就是土地管理法。我們的土地管理法醞釀了多年,到去年還沒有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所以有待于在改革方面的力度要加大、要深化。我想隨著土地制度、戶籍制度以及相應的其他制度改革推進的情況下,掃除了阻礙城市化進程的障礙,降低農民進城落戶的門檻,我想城市化的進程就會變成一個自然加快的過程。
現在一講城鎮化,馬上就會引起一種投資的沖動,其實這對于城鎮化,也許對中央提出的戰略的片面理解,城鎮化是一個人口的城鎮化,當然它要以城市空間的一定擴展以及基礎設施的完善作為物質條件,但是它一定是要相輔相成的,而且它的本質,就我們目前來看,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人口城市化嚴重的滯后,并不是說空間的規模不夠。
從這方面來說,城鎮化的問題不是一個投資的問題,不是一個基礎設施建設、城市空間擴展的問題,當務之急是要進行制度的創新,消除一些制度上的障礙,讓市場的作用發揮出來。
不是一提城鎮化就是要花錢,就是農民工就要變成市民,就是要加大投資,那這樣一算,政府很難承擔。我認為改善制度是當務之急。原來農民工之所以沒有轉化成市民,人口的城鎮化相對滯后,就是由于制度障礙造成的,并不是農民不想落戶,也并不是說企業或者民間的資本沒有這個能力,實際上是現行的制度阻礙了資源的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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