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伊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
這是莊嚴的宣告。中國已在根本上實現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歷史性轉變,各項事業發展步入法制化軌道。
這是鄭重的宣示。中國堅定不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數十年不懈求索,實現歷史性跨越。從“無”到“有”,中國共產黨領導億萬人民不懈奮斗,如期實現“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宏偉目標
這是一個破除堅冰的年代——
1949年新中國誕生,人民掌握了政權。婚姻法、選舉法等一系列廢除封建制度、解放人民、維護人民權益的法律紛紛出臺。
1954年憲法更是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然而,后來一段時期法制建設經受挫折。特別是“文革”十年浩劫,剛剛建立的社會主義法制遭到嚴重破壞。
這是一個覺醒重生的年代——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正了法制建設航向。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代表了中國共產黨人在新時期對法制建設的偉大覺醒。
刑法、民法通則、經濟合同法、外資企業法、土地管理法……一個個“第一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保駕護航。
1982年憲法,重申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根本大法重新回歸至高無上的法律地位。
這是一個風云激蕩的年代——
1992年,黨的十四大上明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也確立了法制建設的新方向。
公司法、證券法、預算法、審計法……一批規范市場、完善宏觀調控的法律應運而生。
“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法制建設的宏偉目標。1999年,“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進憲法,法律的權威上升到新的高度。
這是一個科學發展的年代——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科學發展觀,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的新征程。
物權法、勞動合同法、職業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一批社會法充分彰顯了“以人為本、立法為民”。
到2010年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說,每一個推動法律體系形成的重大舉措,都堅持并體現了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