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讀
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
工信部表示,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是為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充分發揮民間資本靈活、創新的優勢,鼓勵服務和業務創新,滿足移動用戶個性化、差異化的應用需求,探索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與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之間合作競爭的模式和監管政策,提升移動通信市場競爭層次和服務水平,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為正式商用奠定基礎。
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是促進我國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重要舉措。移動通信領域也是目前電信業發展最重要、最活躍的領域之一,該領域向民間資本開放有利于促進行業發展,發揮民間資本靈活、創新的優勢,滿足移動用戶個性化、差異化的服務。在這里,轉售企業與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只是競爭的關系,更是合作的關系,希望雙方在試點過程中逐步探索合作共贏的模式,共同將移動通信市場這塊“蛋糕”做大。
試點申請者應為民營公司
參與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的企業應具備六大條件(詳見附圖)。按照工信部的規定,參與試點的申請者應為民營公司,其民間資本占公司資本比例不低于50%,且單一最大股東是民間資本的公司(不含外商及臺港澳商投資。境內民營企業境外上市的,其外資股權比例應低于10%且單一最大股東為中方投資者)。
此外,申請試點的企業還必須具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設有專門的客服部門和客服人員,有必要的場地及設施,具備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具備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商業合同。
虛擬運營商將獲統一號段
根據工信部的解讀,獲得試點批文的轉售企業可以從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移動通信服務,重新包裝服務內容,以自有品牌開展包括移動話音業務、短信/彩信業務、移動數據業務等在內的移動通信業務。
工信部表示,將規劃統一號段用于移動通信轉售業務,并分配給電信運營商,電信運營商應做好相應的數據開通工作,并根據轉售企業的需求,分配連續號碼資源或整個號段供其使用。工信部將為轉售企業開展客戶服務規劃相應的短號碼資源。轉售企業可以依據需求向工信部申請客戶服務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