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與被告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簽署判決書,勝訴方騰訊公司的律師(右一)露出笑容 羊城晚報記者 周巍 攝
廣東高院認為,奇虎公司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在相關產品市場具壟斷地位,故駁回其訴訟請求
奇虎360與騰訊QQ互訴,誰是最后贏家?今天上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騰訊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奇虎公司全部訴訟請求,騰訊公司不構成壟斷。據悉,這是國內首個在即時通訊領域對壟斷行為作出認定的判決。
原告奇虎公司系360安全衛士軟件的著作權人及運營人,而兩被告分別為QQ即時通訊軟件的著作權人和實際控制人。
原、被告間糾葛由來已久,被業界形象地稱為“3Q大戰”。2010年9月27日,奇虎公司發布了其新開發的360“隱私保護器”,專門搜集QQ軟件是否侵犯用戶隱私,QQ則立即指360瀏覽器涉嫌借黃色網站推廣。
接下來,雙方矛盾升級,騰訊與金山、百度等公司聯合發布聲明抵制360。360則推出“扣扣保鏢”聲稱將對QQ用戶提供全方位保障。
同年11月3日,騰訊公司發布了《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要求終端用戶在QQ軟件與360軟件之間只能選擇其一使用,要么刪除360軟件,要么退出QQ軟件。一石激起千層浪,騰訊公司與360之爭,將普通用戶當成“炮灰”的做法激起網民的強烈反應。
同年11月20日,國家工信部出面調停,要求兩家公司必須立即停止一切損害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事情得以平息。
隨后雙方走上了訴訟之路。2011年10月,奇虎公司正式向廣東高院起訴兩被告,訴騰訊公司逼迫用戶在360與QQ軟件之間“選邊站隊”,妨害了市場競爭,構成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請求廣東高院判決兩被告立即停止壟斷民事侵權行為,賠償其各項損失1.5億多元,并在被告網站及相關平面媒體刊登道歉聲明。
立案后,廣東高院組成了由民三庭副庭長張學軍擔任審判長、審判員鄧燕輝擔任主審法官的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審理。由于雙方提供的證據紛繁復雜,法庭先后在2012年3月31日、4月17日兩次組織證據交換和質證。同年4月18日,該案開庭。當日庭審激辯了近7個小時。法庭總結了該案的四個爭議焦點:相關市場如何界定;被告在相關市場是否具有支配地位;被告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被告應當承擔何種民事責任。
為了證明主張,原、被告雙方都聘請了專家輔助人出庭為自己作證。奇虎360聘請的是歐洲RBB調研機構的顧問、英國學者DAVID STALLBASS以及RBB職員Yu Yan;而騰訊方面聘請的是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和中央財經大學法學副教授吳韜。
廣東高院經審理后認為,由于原告對該案相關產品市場界定錯誤,其所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在相關產品市場上具有壟斷地位,故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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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頁判決書詳解司法標準
據有關專家介紹,由于我國的反壟斷法是2008年8月1日開始施行,國內類似司法判例并不多見,而涉及互聯網尤其是即時通訊軟件領域的壟斷侵權案件更是罕見。
記者看到,該案近5萬字、80頁的裁判文書對壟斷侵權行為的司法認定過程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對于如何界定相關市場、采取了何種獨特的方法以及怎樣評判支配地位的形成給出了明確的標準。
記者 林潔 林曦 通訊員 林勁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