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狀告百度文庫侵權”案,昨天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百度文庫存在主觀過錯,應賠償韓寒損失8萬余元,但韓寒方要求關閉百度文庫等訴訟主張被駁回。
案情:
韓寒告百度侵權索賠76萬元
韓寒的律師提出,去年7月,發現百度文庫收入《像少年啦飛馳》、《1988:我想和這個世界談談》和《零下一度》三部作品,并分別建立多個文檔,供百度文庫注冊用戶下載,這一行為侵犯了韓寒的著作權。而且,7月21日,百度公司收到律師函后,僅僅刪除了韓寒方提供的鏈接文件,但仍能搜尋到涉案作品,可見,百度并沒有盡到合理的保護著作權義務。韓寒方要求法院判令關閉百度文庫,并賠償損失76萬余元。
百度方面則認為,百度文庫作為信息存儲空間,面對海量信息,不可能事先一一審查用戶上傳的文件,而且收到律師函當日,百度不僅刪除了相關鏈接,還匹配韓寒名字及其作品名稱,通過關鍵詞,刪除了其他侵權作品。“韓寒方之所以能搜尋到其他侵權作品,是因為使用了非常規搜索方法。”代理人提出,對方通過“韓寒 零下 一度”這種中間空格的方式搜索,已經超出一般用戶的搜索習慣,不在百度可控制范圍之內。
法院:
百度存在主觀過錯
法院審理認為,韓寒于2011年7月1日公證保全時,《像少年啦飛馳》等文檔仍在百度文庫中,可以判定百度公司消極等待權利人通知,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權文檔在百度文庫傳播,因此百度存在主觀過錯。但是,韓寒索賠數額過高,而且沒有事實依據,據此,法院根據韓寒書籍的知名度、暢銷情況以及百度公司的侵權行為情節、過錯程度、侵權影響等因素酌情考慮賠償數額,判令百度賠償韓寒8萬余元。
至于韓寒方要求關閉百度文庫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這項請求沒有法律依據,因此予以駁回。
對此,韓寒此前曾在博客中表示,其委托作家維權聯盟處理相關版權事宜后,并未繼續插手此事,而且,他與作家維權聯盟在訴求方面有一定差距。“建議作家維權聯盟與百度能夠和解雙贏,探討出更好的解決方法。我個人并不贊同維權聯盟律師所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的訴求。”韓寒表示。
延伸
百度文庫反盜版機制遭質疑
該案庭審時,百度答辯表示,百度文庫已建立起一套反盜版機制,稱作“DNA比對識別”系統。百度稱已經與上海文匯出版社、太白文藝出版社等32家版權機構展開合作,采集比對信息。
“作家沒義務將作品交給百度。”韓寒律師認為,百度將作家全部作品納入反盜版信息庫,才能建立反盜版庫,這個思維很荒謬。“建立正版庫是百度自己的義務,不是作者的義務。”
有出版界人士也提出質疑,如果版權人必須在百度登記,才能得到保護,那百度則成了最后的仲裁者。這種仲裁者的身份是誰賦予的?為什么作者要將作品交給一個商業公司,版權才能得到保護?
對此,記者也采訪了百度,其表示,作家們不必提供圖書的所有內容,只要掌握了圖書目錄和一些書中內容的關鍵詞,就能有效地分辨出涉嫌侵權的文檔。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銘認為,不應過分打擊網絡創新性,百度加強著作權技術性保護應該值得肯定。他認為,我國著作權之所以產生諸多問題,主要問題不在于網絡平臺,而是網民的著作權保護意識不高,所以樹立“免費下載并不是天經地義”的社會意識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所在。(記者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