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媒體稱“即將出臺的《餐飲業管理辦法》將對包間費和最低消費作出更明確規定”的報道,市消協昨天表示,已經正式向商務部提交了建議函,呼吁不應在《餐飲業管理辦法》中允許餐飲業設置最低消費。
據了解,近日市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就餐廳設置包間“最低消費”問題向本市50家餐廳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仍有13家餐廳設置包間“最低消費”,占被調查總量的26%。
市消協表示,已于4月12日正式向商務部提交《關于“不應在<餐飲業管理辦法>中允許餐飲業設置最低消費,使之變身為差異化服務收費項目”的建議》,呼吁應在“辦法”中對餐廳設置所謂“最低消費”的做法,做出明確的禁止性規定。
市消協在“建議”中指出,包間設置最低消費不屬于差異化服務收費,不應當成為所謂差異化服務收費的借口。如果“二者應只收其一”,其結果將會使違背大多數消費者意愿的“最低消費”合法化,有悖于“清理和規范餐飲行業不合理收費”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