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創業者每月可獲最高800元場租補貼
記者昨天(20日)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微博獲悉:福田區擬出臺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管理及扶持辦法。孵化基地將為創業者提供低租金、低費率的創業環境,形成有滾動孵化微小型企業功能的創業載體。按照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有望享每戶每月最高800元的場租補貼;基地內創業者和創業帶動就業人數中戶籍人員占總數不足30%的,將被取消孵化基地資格。
戶籍創業者不少于30%
根據《深圳市福田區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管理及扶持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征求意見稿)》),孵化基地分為區級孵化基地和街道孵化基地。其中,區級孵化基地場地建筑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且可容納不少于25戶企業的創業空間,創業企業入駐率達到60%以上。場地作為孵化基地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基地內本市戶籍創業人員比例不得少于30%,且通過創業帶動就業的人員達到80人以上。有明確具體的孵化周期(一般孵化周期不超過3年),并建立相應的進入和退出制度。
街道孵化基地場地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且可容納不少于20戶企業的創業空間,創業企業入駐率達到60%以上。場地作為孵化基地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基地內本市戶籍創業人員比例不少于30%,且通過創業帶動就業的人員達到50人以上。孵化基地運營機構向注冊地的街道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6類創業者可享場租補貼
區級創業孵化基地經區就業創業辦認定后,符合條件的我市自主創業人員入孵可以享受財政給予的場地租金補貼。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補貼范圍包括6類人員:本市戶籍的失業登記人員、歸國留學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隨軍家屬、殘疾人、畢業兩年以內的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
具體補貼標準為:自主創業人員在區級創業孵化基地領取營業證照并持續正常經營的,擬給予連續3年的場租補貼,每戶每月場租補貼最高限額分別為第一年800元、第二年600元、第三年400元。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向項目注冊地的街道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報補貼,每半年申報一次。
孵化基地每年需“大考”
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區就業創業辦每年對認定滿一年的孵化基地進行年審。孵化基地內創業者和創業帶動就業人數中戶籍人員占總數不足30%;基地運營管理機構私自以任何名義收取入駐協議以外費用;不具備創業孵化功能,性質發生改變;不能按入駐協議提供相關服務,一年被孵化對象有效投訴3次以上;不按規定參加年審考核等情形之一,認定為年審不合格,由區就業創業辦取消其認定資格。
此外,區級孵化基地升級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將按照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場租補貼規定享受政策扶持,不再與區級創業孵化基地場租補貼重復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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