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紀委在全國首次出臺鄉鎮紀委工作規程,要求鄉鎮紀檢干部“集中精力”抓基層反腐,而不是把過多精力放在招商引資上。
剛出臺的《浙江省鄉鎮紀委工作規程(試行)》明確規定鄉鎮紀委8項職責、6項權限、27項工作內容,如對黨員干部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對權力進行監督制約、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使用進行監督、糾正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調查處理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違紀案件等。
針對一些地方鄉鎮紀檢干部“主業不主抓”問題,《工作規程》要求“鄉鎮紀委書記應把主要精力放在紀檢工作上,如分管其他工作應與紀檢工作相關,并征得縣(市、區)紀委的同意”,確保鄉鎮紀檢干部“專職專用”“主業主抓”。
早在前些年,浙江省要求每個鄉鎮紀委除有紀委書記外,還要配備1至2名專職紀檢干部。截止去年12月底,除紀委書記外,全省1343個鄉鎮(街道)共配備專職紀檢干部2020名。
嘉興市秀洲區新塍鎮紀委書記余杰說,新規定明確了鄉鎮紀檢干部要完成哪些工作,應該遵循什么程序,能讓基層紀檢干部集中精力抓好預防腐敗工作。(記者 裘立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