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古管局舉辦第三屆“民間拍磚會”集智古城維護
【相關五】麗江古城第二屆“民間拍磚會”執行情況
2012年6月8日,我們在雪山書院成功舉辦了“第二屆麗江古城‘民間拍磚會’”。“拍磚會”搭建了一個熱議古城的開放式交流平臺,讓古城的管理者與古城居民、經營戶、特別是網友實現了零距離交流,為古城的保護管理者提出了有利的對策與建議,真正做到了共同呵護、管理古城的目的。
拍磚會后,我們召開了局黨組擴大會議,邀請了部分古城內居民和網友代表參會。會議決定:為了更好地落實網友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推進古城的和諧發展,由分管領導牽頭,具體科室及相關單位督促完成。
下面,我就第二屆拍磚會執行情況做一下簡要介紹。
第一、關于開通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官方微博和增加監控探頭,有效防范古城內盜竊搶劫事件頻發區域安全的建議。
麗江古城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數字化分公司已于2012年7月27日開通了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官方微博,賬號為ljgc_gov@sina.com。官方微博開通后,進一步拉近了古城管理部門和網民之間的距離。
2012年麗江古城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移動麗江分公司在麗江古城內實施了古城視頻監控項目及網絡建設改造工程。工程總投資預算4500萬元,此次投資建設完成50個網絡高清監控探頭后,麗江古城視頻監控點將到達141個,可基本覆蓋麗江古城重點區域,滿足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公安、消防、衛生等各個管理部門的視頻管理需求。
第二、關于完善古城指示牌、增加路牌和地圖的建議。
2012年2月開始,古城管理局就已經開始實施麗江古城導覽系統提升整改工作,設計完成了一套設置合理,指示清晰,符合標準、特色鮮明的導覽系統提升改造方案,并已按照方案在古城范圍內陸續鋪開建設。
目前,已完成了南門街、七一街沿河游路、忠義市場、木府等區域內的標識標牌增補工作,為進一步方便游客游覽古城提供了便利。
第三、關于規范審核古城廣告牌及廣告牌中東巴文使用規范的建議。
根據〈關于在麗江古城實行《云南省風景名勝區準營證》制度的通知〉及《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傳統商業文化保護管理專項規劃》要求,結合古城實際,凡在麗江大研古城內從事經營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懸掛招牌,而且要到大研古城管理所進行審批。自2012年5月至今共審批廣告招牌180份。
(一)具體要求:
1、凡在古城內從事經營的單位或個人,一個店鋪只能懸掛一塊招牌;
2、具有個性的特殊招牌廣告,采取評審方式給予審批;
3、嚴禁在古城內設置戶外店面招牌;
4、嚴禁在古城內使用一切形式的戶外廣告牌,及現代材料招牌。
(二)具體規定
1、招牌必須為實木制作,字樣為雕刻;
2、懸掛的招牌必須同時標注有中文、東巴文、英文三種文字(以中文為主)。文字位置:中文居中,東巴文居上,英文居下;
3、招牌照面為黑色、仿古色或木質本身;招牌字體顏色為黑色或金色,根據自行選定的招牌面顏色進行搭配;招牌字體自行選定;
4、懸掛招牌尺寸與店面大小協調,一般1.40mX0.40m。古城內招牌以橫向為主,特殊情況,確需懸掛直立招牌的,經我所實地檢查后,在不影響古城原有風貌的情況下給予審批。
至于東巴文的使用,由于目前沒有統一的東巴文使用標準及規范,所以在審批招牌過程中主要以制作招牌人提供的東巴文圖樣為準。2012年5月,古城區政協組織東巴學者及專家對古城內使用東巴文字的廣告招牌進行了專項調研,對使用東巴文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和探討。近期,古城區人民政府責成古城區文廣局組織相關人員制定東巴文使用的統一標準和規范,目前,各項準備工作正在推進當中。
第四、關于規范沿街商販的建議。
在大研古城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和單位不準占道經營和流動經營。為此,我們對古城內違章占道經營和流動經營的行為進行治理。對首次違章的進行警告教育和勸導,對勸告不聽和屢次違章的進行罰款和沒收處理,自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處罰流動經營221起(其中違章拉客99起),處罰違章占道經營148起。
第五、關于加強巡邏、恢復打更的建議。
2012年10月,大研街道已恢復了古城打更巡邏,為了使古城巡邏打更活動能持久的開展下去,大研街道將在今后加強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加快設施建設上下功夫,努力建成一支素質過硬、熟悉環境、樂于奉獻的打更巡邏隊伍,持續開展好夜間巡邏和打更工作。
第六、關于整治車輛亂停亂放、酒吧街噪音方面的建議。1、車輛亂停亂放方面
我們采取了部門聯動、加強執法、疏堵并舉等方式。一方面,聯合古城消防大隊、古城交警二大隊、古城管理所對古城內亂停亂放車輛情況進行了專項治理,通過暫扣駕駛證、現場處罰、張貼《交通違法通知書》、拖走違法車輛等方式進行整治,加大處罰力度,建立健全整治違停治理的長效機制,重點時段安排巡查人員,對古城各個通道進行嚴查。截止目前,開據了《交通違法通知書》500余份,拖走違停車輛35張。
另一方面,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成并投入使用南門、白龍文化廣場等多個停車場,有效疏導并解決了停車問題。同時對古城內9個主要的出入口逐步設立看守亭和閘門(現已建成5個),安排24小時專人值班,除特許車輛外一律不準駛入。
2、酒吧街噪音方面
我們認真研究、加強巡查、秉公執法,并建立酒吧噪音巡查長效機制。首先是深入酒吧街進行拉網式排查,經認真調查研究,決定并執行所有酒吧統一使用背包音箱,禁用調音臺和大功率音箱,以及晚11點半前準時關閉所有音樂的規定;然后根據酒吧營業場所大小,核定背包音箱數量,并造冊登記,以便巡查人員檢查;其次加強巡查,嚴格執法,全體隊員樹立主人翁的意識,實行“白加黑”、“5+2”上班制度,以“一聽、二看、三測”(聽聲音、看是否違規使用調音臺和音箱、設立4個點進行每晚3次分貝測量)的工作方式,嚴懲不遵守規定的酒吧。一年來,共處理噪音投訴800余起,行政處罰70余起,暫扣吉他210余把,手鼓400個,調音臺70余只,音響設備400余套,通過不斷努力,古城噪音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第七、關于加強古城消防管理方面。
一是積極協同古城區消防二中隊、大研街道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以發放宣傳單,一對一宣講消防安全知識等方式,認真宣講《麗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讓消防安全深入每一位進入古城的游客、商戶之心。截止目前,發放《麗江古城消防安全公約》9100份,《麗江古城消防安全宣傳手冊》8800份,宣傳漫畫10000份;二是認真落實古城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街道辦事處、商戶層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狀,并加強督察落實;三是協同消防部門建立健全完善消防培訓及年檢制度,對遺產保護區內經營業主、工作人員、施工人員、原住居民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并把消防安全檢查與準營證年檢結合起來進行考核;四是建立完善古城防災救助體系和火災處置聯動體系,安排專項經費購置滅火設備,組建成立執法局義務消防隊。鼓勵和引導保護區內經營性場所投保,定期組織火災綜合應急演練,嚴格落實“7戶聯防”制度;五是全面排查火災安全隱患,嚴格落實“十不”、“五必須”、“三分鐘消防”制度和“四到戶”檢查;六是協同大研街道辦事處,在古城河道沿線修建了68個蓄水閘。
第八、關于整治拉客等四黑行為方面。
聯合市旅游局、大研古城管理所等部門定期不定期開展專項整治,并建立長效機制。五一、十一等黃金周前夕開展一次聯合專項整治行動,在每天的巡查當中做到發現一例,查處一例,決不姑息。截止目前,與古管所等部門一同共處理拉客等四黑行為100余例。
第九、關于加強景區購物投訴管理,建立投訴處理長效機制方面。
聯合派出所、旅游局、區工商局、區質監局等行業管理部門,在認真接訪處理投訴的同時,抓準源頭,對癥下藥,并建立了投訴處理長效機制。一是認真接待(聽)、處理好投訴,讓游客滿意。建立以“游客為本”的理念,按照“認真傾聽、表達誠(歉)意、真誠溝通、調查了解、提出方案、跟蹤服務”六個步驟處理好每一例旅游投訴,最大限度維護廣大游客的合法權益。近年來,共接待來訪群眾2000余人次,群眾來電1500余起,處理投訴2900余起,答復來信200余件;二是建檔立案,管理好購物等旅游投訴。由專人負責記錄投訴處理的全部過程,將投訴事件整理成報告并存檔,同時對投訴進行統計,分析投訴的原因,總結投訴解決的方法,特別對典型問題產生的原因和相應的解決措施進行分析,不斷改進工作水平;三是聯合工商、質監、旅游等行業監管部門,經常性開展產品質量檢查監督工作,從源頭抓好產品質量關,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降低投訴。處理了一批如“寸氏銀店”之類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不法商戶。
第十、關于抵觸客棧商會代征麗江古城維護費,探索更加科學有效的古維費征收方式的建議。
1、從2012年起,古城管理局委托麗江古城客棧商會和大研街道辦事處共同代收古城客棧的麗江古城維護費,一方面具有政策依據(《麗江市麗江古城維護費征收辦法》第九條規定);另一方面也是古管局對過去一直使用的單一依靠行政手段征稽查驗古城維護費變為依靠行政手段和行業自律相結合,共同做好古城客棧古城維護費征稽查驗的一種探索,將繼續堅持。
2、對麗江古城客棧商會在代執收古城客棧古城維護費的過程中,實行的按客棧房間數和床位數發放古城維護費票據,并按發放的票據數量收取一定的押金的做法必須堅持,以確保票款的安全。
3、當然,麗江古城客棧商會應按商會有關章程,本著自愿的原則,開展會員入會工作,并按有關規定收取會費,同時定期公布會費收支情況。對麗江古城客棧商會成立及工作開展情況,相關部門也將互通信息,同時將加強對麗江古城客棧商會工作開展情況的監管。
4、古城居民及其他經營戶在申辦《風景名勝區麗江古城準營證》時,由古城客棧商會出具的是否代征麗江古城維護費的證明,從2012年10月1日起,已改由麗江古城維護費征稽支隊出具。
5、根據省政府批準的《麗江市麗江古城維護費征收辦法》,麗江古城內各客棧必須履行代征古城維護費的義務。古城客棧商會和大研街道辦事處在代執收古城客棧的麗江古城維護費過程中,從今年初開始,只允許在古城客棧商會領取麗江古城維護費票據,改為既可以在古城客棧商會領取票據,也可在大研街道辦事處領取票據,但無論在何處領取票據,都統一實行押金管理。具體要求是: 10個以上床位的客棧,首次領取100張古城維護費票據時,交8000元押金;10個及以下床位的客棧,首次領取50張古城維護費票據時,交4000元押金。
6、由麗江古城維護費征稽支隊向市財政主管部門和指定銀行申請一個交存古城維護費票據押金的臨時賬戶,統一將收取的麗江古城維護費票據押金交存在指定銀行的專用賬戶,以確保代征古城維護費的古城客棧所交票據押金的安全。
7、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行動二大隊和古城區公安分局古城派出所強化對古城客棧入住人員信息錄入及上傳工作的檢查,并及時與麗江古城維護費征稽支隊溝通聯系,以確保麗江古城維護費的應收盡收。
8、建議市、區、縣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加大對古城及周邊拉客、喊客等影響古城旅游形象行為的整治力度,以確保麗江古城及全市旅游的良性發展。
十一、關于嘗試古城房租戶委托房產經營分公司進行公開競租的建議。
1、麗江古城直管公房鋪面競租工作于2010年初開始至2012年底結束,是對租賃期屆滿的直管公房鋪面進行對外公開競租,整個競租過程均由紀檢監督部門及公證處全程監督與公證,目的旨在為使直管公房出租行為走向市場化、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古城房租戶委托房產經營分公司進行公開競租,其涉及到古城內人民群眾的私有資產等較為敏感的問題。
2、根據2013年麗江市人民政府《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工作調研會議紀要》(第22期)會議內容,要求通過公房問題的處理促進土著居民數量增加。已出租的公房,租期屆滿一律收回,禁止再出租或變相出租公房。收回的公房一律租借給納西家庭居住。
十二、關于引導承租人開發和經營以民俗文化為載體的旅游產品,進一步弘揚麗江傳統民族文化的建議。
麗江古城內商業用房的營業性質均以《麗江古城商業規劃》有關規定或根據麗江古城保護管理相關規劃為準,并由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綜合管理科按規定核發《準營證》。
2013年工作計劃
2013年是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項工作對做好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不斷提升古城的保護管理水平,推動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有效保護、科學管理、合理利用、和諧發展,為全人類遺產保護管理作出典范。我們將:
(一)著力抓好市委三屆三次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深入貫徹落實市委三屆三次全會精神,在深刻領會、武裝頭腦、全面貫徹落實上下功夫,在結合實際、指導實踐上下功夫,在真抓實干、推動工作上下功夫,確保市委三屆三次全會作出的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用市委三屆三次全會精神統一思想、凝聚人心,推動全年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著力打造幸福人居旅游環境。繼續加強古城緩沖區改造,合理設置游覽路線,科學規劃商業布局。一是繼續實施好獅子山環境整治項目、麗江古城周邊環境整治安置項目、2012年10KV及以下配網改造等在建和余下項目;二是計劃投資4000萬元實施東郊環境整治工程(原武警一中隊)拆除不協調建筑項目;三是結合古城東北片區的環境整治,實時恢復文廟、武廟、財神廟和基督教堂,形成清代文化游覽園區。四是進一步實施好玉龍雪山景區護林防火及白沙束河片區抗旱應急工程建設項目。
(三)著力開展對外交流和合作。將定期不定期地與國內、國際專家或者遺產地進行交流,把國內外最新的遺產保護管理成果及時、充分地吸納到麗江古城的保護管理工作中來。
(四)著力強化保護資金的籌集和管理。以建立健全古城維護費依法征收和應收盡收長效機制為目標,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不斷探索完善征管,狠抓整治落實,打好全面改善古城維護費征收環境攻堅戰,力求實現征收環境大改觀、征收手段有創新、征收管理上水平、征收機制保長效。一是繼續加強銀政合作、銀企合作,積極爭取各級政府和國內外民間組織、基金會的支持,積極爭取各種資金來促進古城保護管理工作;二是做好每年兩次的古維票據票號抽獎工作來吸引游客、關注古城等辦法來為古城的保護管理籌集更多的資金,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