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自治區財政廳獲悉:截至目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地、縣三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面已達100%,其中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哈密地區、阿拉爾市等地州市的鄉一級預算單位改革覆蓋面也實現100%,提前完成國庫集中支付所有改革任務。
據了解,2002年起,我區開始推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其間歷經試點運行、推廣和深化完善幾個階段,改革資金包括預算內、預算外、政府性基金和各類收費性資金等。
自治區財政廳國庫處負責人說,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際上是通過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財政資金由過去各單位分散管理轉變為財政部門統一管理,資金調度能力得到大大增強,保證了將國家集中的公共資源分配到各項民生支出、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等最需要的地方。同時,集中支付可使財政資金直達供應商、收款人或資金使用部門,資金運行由以前的“層層轉”變為“直通車”,避免了中間環節的層層滯留,提高了資金效益。為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和規范性,資金從預算指標下達到用款計劃審批,到支付等每一環節,責任、時限、要求等都公開透明,全過程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控。
今年截至6月底,全區國庫集中支付資金總計952.63億元,占當年財政支出比重的75.3%。目前,自治區已形成以國庫集中支付為基本支付方式并輔以系統保障的預算撥款管理模式,確保了財政資金安全、高效、有序運行。
除了自治區區、地、縣本級全部提前完成集中支付改革任務外,上半年全區鄉本級改革的覆蓋率為75.4%,各級預算單位改革覆蓋率則逐步增加,地市、縣、鄉級預算單位覆蓋面分別達到94.6%、93.3%、86.7%。“按照自治區要求,今年年底前我區各地、縣以及具備條件的鄉級所屬預算單位,將全面推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該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