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貴陽4月12日電(記者王橙澄)今年2月以來,貴陽市嚴查黨員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參與違法“種房”。近日,貴陽市紀委公布了十起違法“種房”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村支書、村主任、城管工作人員、村建中心工作人員等濫用職權、參與違建、行賄、受賄等。
記者從貴陽市紀委了解到,2月底貴陽市紀委監察局下發了《關于全市市、縣、鄉、村四級黨員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參與違法“種房”“三禁止”的通知》,對全市黨員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了要求,即禁止本人及配偶、子女違法“種房”或以入股等形式參與違法“種房”;禁止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參與或幫助他人違法“種房”;禁止購買違法“種房”建筑物。
在整治違法“種房”工作中,貴陽市紀檢監察機關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三禁止”規定和開展自清自查的情況進行了督促檢查,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參與違法“種房”以及包庇、放任、縱容違法“種房”的案件。
近日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貴陽市南明區小碧鄉小碧村村委會主任魏某某利用職務便利,為不符合征收補償條件的違章建筑確權,幫助違法建房戶套取拆遷補償,給國家造成120余萬元的重大損失,魏某某收受違法建房戶感謝費2萬元。今年1月初,南明區紀委對魏某某違紀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目前對魏某某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花溪區城市綜合執法大隊建管中隊分隊長李某利用職務便利,為違法建房戶修建違法建筑提供方便,涉嫌受賄10余萬元。今年3月8日,檢察機關對其涉嫌犯罪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此外,截至目前,貴陽市已有19家市直部門和單位的1475名黨員干部完成“三禁止”的自清自查;全市1589名在職紀檢監察干部完成自清自查,并于4月10日將清理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下一步,各級各部門將陸續公示清理結果,接受廣大市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