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解讀
高法報告解讀:小額速裁:簡單官司不再"跑馬拉松"
踐行司法為民,增進司法和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11日在向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指出,著眼于方便群眾訴訟,深化審判方式改革,完善小額速裁制度。
2011年5月5日,在安徽合肥廬陽區法院,僅用7分鐘,原告鄭某與被告房地產公司就拿到了民事調解書。當事人直呼“想不到”,“以前最害怕打官司,動輒一兩個月,消耗時間和體力,沒想到今天這么快就審結了。”
這是廬陽區法院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小額速裁試點法院審理的第一案。小額速裁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答辯期、舉證期不超過7日,能當庭調解的盡量當庭調解,調解不成的及時裁判,減半收取訴訟費,大大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
方便群眾訴訟,解決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訴訟程序優化顯得尤為迫切。為了讓簡單的官司不再“跑馬拉松”,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部分基層人民法院開展小額速裁試點工作。
目前,我國民事訴訟案件中,案情簡單的小額訴訟占有較大比重。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訴訟法教研室副主任湯維建說:“小額案件沖突一般并不尖銳,事實通常比較清楚,所涉法律關系相對簡單,當事人希望低成本迅速解決糾紛。如果處理糾紛的程序過于復雜,處理不當,糾紛還可能激化。”
“科學的訴訟制度,讓當事人花費最小的成本。同時,法院有限的審判資源也得到了合理配置。”浙江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長張軍斌認為,在訴訟量不斷增長和司法資源相對緊缺的大前提下,小額訴訟是現實而必然的選擇。(記者楊維漢、陳菲)
來源:新華網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