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安全 加大投入健全制度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不久前通報了造成19名幼兒死亡的甘肅省慶陽市“11?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通報指出,這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區存在車輛違法嚴重超載、非法擅自改裝車輛等諸多問題。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不久前在第五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上說,國務院已經責成法制辦在一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把校車安全問題真正納入法制的軌道。
溫總理稱,近來,一些地方連續出現令人痛心疾首的重大校車安全事故。這件事情提起來,我心里也很不安。校車安全必須引起各地、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國務院已經責成有關部門迅速制定《校車安全條例》。我要求法制辦在一個月內制定出《校車安全條例》,也就是說,把校車安全問題真正納入法制的軌道。這樣才能引起人們的重視,并且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國務院法制辦在11月29日召集教育部、公安部等多個相關部委的負責人,針對《校車安全條例》開會征求意見。而此前,各個部委也已開始研究部署安全措施。
國務院安委辦要求各地、各部門,建立完善校車交通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加大校車購置經費投入力度,引導學校(幼兒園)購置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校車;同時要創新校車經營管理模式,完善公共財政支持補貼政策,提高校車的普及應用程度;并細化校車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確保校車安全出行。
國務院安委辦還要求,地方各級教育部門要逐校逐園逐生對學生上下學乘車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了解,對學校(幼兒園)租用的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用維修;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查校車超速、超員等違法行為,對違法行為實行“零容忍”。
甘肅校車事故后,教育部緊急發通知,督促各地教育部門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道路運輸管理等部門,對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展開普查和重點整治行動,加強校車安全管理。
據通報,中國所有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展開了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展開安全專項督察工作。
立法僅是保障校車安全第一步
中新社11月29日刊發評論文章《立法僅是保障校車安全第一步》指出,校車安全,從民間呼吁校車安全到總理拍板,中間經歷了太多教訓。
分析媒體報道可以發現,“黑校車”、“超載校車”多集中于農村地區和城市外來人口聚集區,受害者多為中小學生及幼兒。
據稱按照美國交管局的研究,美國學生坐校車要比坐普通車安全8倍。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馬雷軍博士梳理發達國家的校車管理經驗,總結主要有6大特點:健全立法保障,專門機構管理,嚴格質量標準,細致運行規程,充足經費支持,特殊通行權利。
就中國校車而言,立法僅僅是第一步,還需管理、保障措施步步跟上。據悉,國務院已責成有關部門抓緊完善校車標準,做好校車設計、生產、改造、配備等工作,并建立相應管理制度。做好校車工作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多方籌集。要明確地方政府和部門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制,對發生的惡性事故要依法嚴肅處理。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