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天價U盤事件
擅自提高采購標準
【事例】 12月15日,網帖曝遼寧撫順市財政局辦公室將采購七部iPod 4用作U盤,被質疑為天價U盤。撫順財政局稱是采購人員業務不精導致的低級失誤,責令中止這項采購。
【點評】汪玉凱:iPod 4用于U盤功能是大材小用,大大高于工作需求。這次采購在審批、采購等環節上是如何批準的都是疑點,紀檢部門應該介入調查。《政府采購法》已經明確禁止擅自提高采購標準,但是在現實中,這種政府部門在采購過程中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情況在地方政府采購中很常見。一方面是部門監督不力,另一方面是監督機制的有待理順問題。
法院采購按摩椅
采購用品與工作無關
【事例】 12月28日,有媒體報道稱,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法院采購兩臺豪華電動按摩椅,網友稱這種高檔按摩椅,零售價約為每臺52800元。水磨溝區委宣傳部方面稱采購兩臺按摩椅本意是放在法院的活動室內,為老同志們提供服務。目前,這一采購項目已被叫停。
【點評】汪玉凱:此事屬于采購完全與政府工作無關的辦公用品范疇,更讓人不能接受的是高價的“奢侈品”。政府部門的資金都是納稅人的錢,政府采購應遵循實用、節約的原則,而不是隨意浪費甚至濫用,新疆這個案例說明了政府采購過于粗放。
4萬元購買電腦
采購價格高于市場價
【事例】 12月下旬,媒體報道黑龍江公安廳采購價值超過4萬元的筆記本電腦。此舉遭到質疑:“這臺電腦的配置按市場價也值不了4萬多元,公安廳買那么好的電腦干嘛?幾千元的電腦就不能辦公嗎?”黑龍江公安廳回應稱,采購的這臺價值41000元的筆記本電腦,系出于工作需要,同時又考慮到移動辦案、辦公和警務實戰的特殊需要。
【點評】汪玉凱:《政府采購法》明確規定,采購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原則。除了這個事例外,我已經聽說了很多地方廳局采購3、4萬元的電腦,且不論采購這么高價的電腦是否屬于公務需要,但從價格來看,這個采購價格與市場價是有偏離的,高于市場價格。價格為什么會高,這里面很可能隱藏著吃回扣等腐敗問題。這種情況一般在大規模的政府采購中很少出現,但是在小規模的采購中出現的情況較多。
來源:新京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