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2014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日前正式下發,為保蘭州藍天,今年我市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煙花管理辦,專門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同時,根據《方案》要求,今年春節期間,市區煙花爆竹燃放時間壓縮至8天。
煙花爆竹燃放時間壓縮至8天
根據《方案》,今年全市煙花爆竹零售布點數量不僅大幅壓縮,同時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天數也將“大縮水”,甚至會根據老天的“臉色”隨時停止燃放。
記者從市安監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的煙花爆竹燃放仍然實行“限放”政策,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城區范圍內為限放區,其他縣區為非限放區。限放區內煙花爆竹產品銷售于農歷臘月廿三開始至次年農歷正月十六止。
在全國遭受“霾”伏的背景下,為了守護蘭州來之不易的冬日藍天,按照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今年近郊四區的燃放時間將由原來22天壓縮為8天,分別為農歷臘月廿三、年三十、正月初一至初五、十五,其余時間一律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經營單位要簽“藍天為先”承諾書
《方案》要求,今年的煙花爆竹管理也將納入網格化管理,各縣區、管委會要對本轄區的煙花爆竹管理做到無縫隙、全覆蓋。為了讓煙花爆竹的經營企業自覺遵循“藍天為先”“安全為重”的理念,今年還將對全市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實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承諾制度,凡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批發(零售)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在《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承諾書》上簽字,承諾按要求加強自我管理,自覺接受職能部門和所在地鄉鎮(街道)的監督檢查,自覺遵守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關要求。對因違反承諾內容或被舉報經查實存在違法經營行為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從嚴查處。各縣區、各鄉鎮(街道)要層層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層層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工作任務、工作責任和責任人。
限放期內或根據老天“臉色”再下禁令
另外,環保部門會根據監測數據和老天“臉色”再從嚴規劃禁放區域和時間。環保和公安部門會在近郊四區環境監測有效范圍內,劃定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如果環保部門對大氣污染環境檢測結果為輕度或重度預警時,近郊四區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各零售網點停止銷售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停止向各零售網點配送煙花爆竹。
記者了解到,2014年1月10日前,市縣區安監局將負責完成煙花爆竹的許可發證工作,與此同時,各縣區、各管委會要負責制定并上報煙花爆竹網格化管理的工作方案。2014年1月18日-2月25日,各縣區、各管委會將開展安全執法檢查工作,落實對禁放區域的監管。
編輯 黃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