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深夜進入典當行、玉器店撬盜保險柜,兩次共盜走貴重首飾、翡翠玉器等價值近百萬元的財物。記者昨日獲悉,被告人張洪云因犯盜竊罪被平谷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萬元。
被告張洪云今年36歲,系平谷區農民,之前沒有犯罪前科。幾年前張洪云向銀行貸款20萬元開飯館,但生意平平,案發前還有16萬的貸款還款期已到,連自己的房租都交不上了。于是張洪云決定鋌而走險。
今年5月13日凌晨,張洪云來到平谷一家典當行門前,先鉆窗入室,然后撬開了典當行的保險柜,盜走一條千足金黃金手鏈、一個足金小金豬,兩枚銀行紀念幣,經鑒定被盜物品價值8285元。
嘗到甜頭的張洪云隨后又盯上了一家玉器店。
6月4日的深夜,趁著雷雨交加,張洪云駕面包車來到玉器店門前。因為前門安裝了防盜卷簾門,他轉到后門處,先撬開了后門外的鐵柵欄,然后撬開防盜門進入店鋪內,撬開了兩個保險柜。
次日,玉器店老板發現店內兩個保險柜里的100多件玉器全部被盜,他自己估計價值數百萬元。
讓玉器店老板氣憤的是,他非常注重防盜,不僅花重金購買了與銀行相同的高檔防盜卷簾門,還在店內安裝了監控設備以及遠程報警器、熱感探頭,一旦店內有事,即使他不在店內,報警器也會“通知”他。他認為這些安保措施堪比銀行,所以沒有在店內安排值班人員。
但沒想到張洪云從后門下手,而且事發當夜,由于雷雨交加,很多地方的電力設施失效,玉器店內能遠程報警的設備沒起到效果。
警方通過小區監控錄像將目標鎖定了一輛形跡可疑的面包車。隨后張洪云被警方抓獲。
張洪云稱,他在撬開玉器店的4道防盜門中間,報警器曾響起,嚇得他趕緊逃離玉器店,躲進了樹林。但因為沒人發現,他又返回了現場。得手后,他興奮地帶著玉鐲、翡翠觀音掛件等回了家,并騙媳婦是朋友寄存的。但張洪云不敢將贓物出手,只好先藏在家里,直到落網也未變賣。
經鑒定,兩次被盜物品共價值88.35萬余元。
張洪云被抓后表示非常后悔,稱對不起媳婦和兒子,并哭訴道:“我不敢奢求他們原諒我,我希望他們過的幸福,不要因為我影響他們的生活。”
平谷法院認為,張洪云竊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但因為認罪態度較好,有坦白情節,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故依法從輕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記者 王薔)
(原標題:雷雨夜盜珠寶雖順仍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