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記者 周竟)浙江省樂清市4名不法分子為掙錢違規開辦酸洗冶煉場,未經任何處理,任廢氣、廢水自然排放,導致周圍部分村民腹痛不適,腸道潰爛。日前,樂清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污染環境罪判處4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刑罰,并均處以3萬元罰款。
去年11月底,樂清市清江鎮謝屏村外岙自然村不少村民出現腹痛不適,腸道潰爛現象,另有一批家畜死亡。村民們懷疑有人向山頂水庫投毒,向環保和公安部門舉報。
經調查,該窩點為徐某、趙某等4人非法開辦的酸洗冶煉場,由于沒有任何廢水處理設備,污水直排,最終污染了下方的水庫。
據了解,該事故發生后,樂清市環保部門已投入了120余萬元來善后,目前污染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