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子成婚兩家勉強同意 胎死腹中雙方鬧上法庭
80后夫妻閃婚閃離爆發“彩禮戰爭”
本報訊(記者萬勤通訊員秦法)兩個80后男女青年一見鐘情,2個月后沖破家庭阻力奉子成婚,不料在確定婚期拍完婚紗照后突生意外,喜酒沒辦又決定分手,男方將女方告上法庭索回3萬元彩禮。昨悉,經青山區法院多次調解,女方在退還部分彩禮后男方撤訴。
張翔今年28歲,閔雯比他大一歲,兩人都喜好打羽毛球。2012年11月底,張翔和閔雯通過網上相約打球認識。約會幾次后兩人就同居了,前后不過兩個月的時間。
就在這兩個月時間里,閔雯懷孕了。于是,趕緊見雙方的父母,商量結婚的事情。張翔是初婚,他的父母得知閔雯有過一次婚姻,曾堅決反對,但鑒于兒子喜歡,且閔雯也已經懷孕,就勉強答應了兩人的婚事。
雙方商量著預定了酒店、拍攝了婚紗照,男方還給了女方3萬元彩禮及一些煙酒等禮品??蓻]想到閔雯在拍完婚紗照后就一直感覺身體不舒服,當時以為是籌備婚禮和拍攝照片折騰的,休息幾天就沒有事了。哪知到醫院檢查得知胎兒可能保不住了。
本來2個月的感情就不牢靠,此事也成為婚姻危機的導火索,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彼此都說出了傷害對方的狠話,兩家的“戰爭”終于爆發了。2012年12月的一天,閔雯與父母一起到張翔家興師問罪,兩家人甚至動手,張翔家報了警。兩人婚禮的相關準備工作都停止了,感情徹底破裂。閔雯在父母的陪伴下到醫院拍片子確認胎兒已死,做了引產手術。張翔得知后,徹底死心了,遂向閔雯索回3萬元彩禮等支出,遭到拒絕后,憤然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青山區法院第一次開庭,閔雯認為3萬塊錢不是彩禮,自己給張翔懷孕生孩子,不算身體上的傷害,這算營養費也可以吧?張翔氣急之下說,“孩子還不知道是誰的呢?與自己沒有關系。”這話一下子引爆了雙方對立情緒,但雙方的怒氣還是在休庭的時候爆發了,雙方又險些動手,在法院干警一再勸慰下才平復。
第二次庭審結束了,但事情遠沒有結束,女方因為這件事身心都遭受了極大的打擊。男方也不甘心,婚禮都籌備一大半了,請帖也都發了,現在孩子沒了,婚也結不成了,加上父母的嘮叨,他也很難承受。
據辦案法官介紹,按照法律規定,沒有結婚,彩禮是應當返還的,但如果判決女方返還彩禮,女方可能最終會走向極端。經調解,雙方最終都不再固執己見,女方的父母代女方返還男方部分彩禮8000元,男方收款當日就提交了撤訴申請。
(注:以上男女雙方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