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上月28日海淀法院審理李某某等涉嫌強奸案十余天、人們正等待判決結果的時候,昨天,李某某的辯護律師向海淀法院提交了由夢鴿及兩名律師簽名的《再次開庭申請書》,申請書中要求第二次開庭,提出被害人、專家證人出庭、現場勘驗、非法證據排除等六項申請。上午,記者從海淀法院獲悉,海淀法院已通知李某某的辯護人陳樞到院,當面向其告知海淀法院依法駁回該申請的決定,并記錄在案。
李某某家庭法律顧問蘭和透露,除提交《再次開庭申請書》外,律師還向法院提交了12名國內刑事實務界、理論界和法醫學界權威專家論證意見書。此外,李某某一方還指控主審法官拒絕辯護人如廁和入庭是濫用審判權的行為。
而海淀法院經審查認為,在兩次庭前會議和庭審中,《再次開庭申請書》的主要內容均已得到過明確答復,其所提理由均沒有新證據支持。本案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均已依法得到保障,被告人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及辯護人申請再次開庭缺乏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據悉,李某某一方邀請了12名專家對此案進行了一次專家研討與會診。與會專家包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田文昌,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許蘭亭,天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錢列陽,北京律協刑事訴訟委員會秘書長李肖霖,全國律協刑辯委員會委員張燕生,全國律協刑委會秘書長韓嘉毅,全國律協刑委會副秘書長張青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博導崔敏,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原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張泗漢等人。
記者今天上午和6位與會專家取得聯系,他們均表示不愿對論證會發表任何看法。不過,在記者答應不在報道中透露其姓名的前提下,一位專家介紹說,李某某一案在社會上影響太大,他僅是出于好奇的心理,才參加了此次論證會。在論證會上,他并未查閱全案案卷材料,也未看案發前后的監控錄像,只是聽李某某的監護人及律師介紹了相關案情。這位專家表示,專家論證會并未形成一致意見,也未像以往一樣形成意見書并由專家簽名。
針對李某某一方向法院提交的申請,受害人楊女士的代理人田參軍發表評論說,《刑事訴訟法》第195條規定: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有罪或無罪判決。唯獨缺少二次開庭。田參軍還表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意見提出意見;法庭對于上述申請,應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但是,僅限法庭審理中。 J161 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