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車主和朋友很無奈地坐在自己車旁。 京華時報記者陶冉攝
前天,李先生的貨車在四環主路四惠橋段與一輛轎車發生追尾,被永君救援公司的拖車拖了3公里,交了6000元拖車費(本報昨天報道)。律師和相關行業協會人士認為,類似事件層出不窮,車主明顯弱勢,除了走司法救濟的途徑外,相關政府部門還應出臺拖車行業指導價,規避行業亂象。
■律師
政府應出臺行業指導價
昨天,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律師稱,在市場能進行自我調節或行業可以自律的情況下,政府原本無須介入制定指導價,充分的市場競爭能讓行業形成優勝劣汰的價格機制。但天價拖車費在北京甚至全國范圍內層出不窮,全國多地都存在拖車市場亂收費的情況,尤其是外地的過路車經常被宰,這說明市場的自我調節功能因為某些非市場的原因在這個行業失效,且行業也未建立起自律秩序,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出臺行業指導價很有必要。
黃樂平說,制定政府指導價還是國家規定。
黃樂平所說的規定發布于2010年。當時,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關于規范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要求各地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進行全面清理;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交通運輸部門要在充分調研和成本監審的基礎上,統一規范收費項目,合理制定收費標準。
其后,上海、溫州等地發布政府指導價,對拖車救援的收費進行規范,范圍涵蓋了高速路救援和普通道路救援。
黃樂平說,此事件需注意一點:拖車公司是交警叫來的。交警叫來的拖車公司收費遠高于一般拖車公司,這也很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