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牟取150多元的房租利潤,租住公租房的胡某將其名下公租房對外出租,遭到舉報。被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查處,胡某被列入誠信檔案“黑名單”,5年禁涉保障房。
今年初,在度假區租房居住的胡某,經過搖號獲得了昆明市首批公租房的分配資格,2月17日他與某公租房運營單位簽訂了公租房租賃合同,承租了一套公租房。該房屋為一室戶型,每月租金為842.2元,3月3日他順利地拿到了房屋鑰匙。然而,之前胡某就打起了利用公租房轉租牟利的主意。3月1日,他找到了某中介連鎖企業分店,登記了房源出租信息,每月租金價格為1000元,租金按年付。中介公司經辦人員隨胡某到所承租的公租房項目現場看房,并對該套房源非常滿意,中介人員將租金價格提高到每月1100元。
隨后,胡某被市民投訴舉報。接到群眾舉報后,市、區住建(保障)部門迅速對此事進行調查。
近期,當事人胡某已按照要求退回了承租的公租房,這一事件也提醒廣大市民在享受保障房成果的同時,應當遵紀守法,合理合法地使用保障房資源。同時,市民若發現轉租公租房的情況,請打舉報電話:0871—63185283。張勇李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