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四:
啤酒
退酒時間比食物長3倍
為了比較喝酒與食用含酒精食品的效果,現場主持測試的警官建議用啤酒來驗證一下。記者在喝下一整杯(1/3瓶)啤酒后,立即試吹酒精測試儀,結果立即突破“醉駕”標準,達到205mg/100m。5分鐘后,檢測結果迅速消退到“酒駕”標準以下,但8分鐘后開始反彈,直到15分鐘后才緩慢下落到28mg/100m,此后大約5分鐘里,數據都在“酒駕”標準以上,整整半個小時后,才降至“酒駕”標準以下。警方表示,飲酒明顯不同于食用含酒精的食品,不但“酒勁”消退過程有反彈,消退時間通常也較長。
執法
有爭議以血檢證據為準
禪城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實際執法中,現場使用酒精檢測儀測出的數據只是初步結果,遇到事主對檢測結果有爭議,執法民警會帶事主去醫院做血檢。“無爭議情況下,酒精檢測儀的現場測試結果可作為證據,一旦出現爭議,警方一定會以血檢結果作為最終證據來認定酒駕或醉駕。”此外,現場執法并不完全依賴酒精檢測儀,民警還會參考觀察事主的外觀狀態,來輔助判斷是否有酒駕醉駕嫌疑,比如讓事主嘗試“單腳站立”等。
提醒
吃過含酒精食品
10分鐘內別開車
針對含酒精食品造成“吹波”超標的問題,警方提醒司機,根據檢測試驗的結果,這些物品所造成的“假性飲酒”現象多在10分鐘內消退,因此在吃過含酒精食品,或口腔接觸過含酒精物品后,務必不要立即開車上路。建議休息10分鐘再開車。警方還表示,如果司機遇到檢查時確實剛食用過含酒精食品,可向現場民警說明情況,要求再次使用酒精檢測儀檢測,民警將會尊重司機請求,等待片刻后再次確認檢測結果。(記者楊博實習生羅俊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