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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昨晚回應 冀中星兩次敗訴三次上訪
據《羊城晚報》報道,昨晚11時40分,東莞市加強信訪工作和維護社會穩定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了《關于網傳冀中星在東莞致傷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稱冀中星及其家人有過三次信訪記錄,2010年3月30日,厚街鎮公安分局曾救助過冀中星10萬元,并當場簽訂了保證書,保證今后不再因為此事而到有關部門上訪。
《報告》中稱,2005年6月28日凌晨3時,冀中星曾在厚街新塘治安隊門口受傷。經調查,冀中星于當日凌晨2時40分在厚街從事摩托車載客,途中因害怕警察查車,與厚街新塘村治安隊員發生碰撞,倒地受傷。當時,冀中星認為其受傷是村委會治安隊員毆打所致。2007年1月31日,冀中星曾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新塘村委會賠償33萬余元。
“2007年7月26日,經東莞市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冀中星舉證不足,事實不符,判其敗訴。之后冀中星不服,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了合議庭進行審理。”《報告》稱,經審理,2008年1月31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終審判決,認為“冀中星雖然存在傷殘的情況,但是他所提供的證據并不足以證實,其所受的傷殘是因新塘村委會治安隊員毆打所致,故對于冀中星要求賠償的主張不予支持。”
隨后,冀中星開始了漫漫的上訪路。《報告》稱,2009年9月,冀中星進京上訪,中央政法委轉交東莞市政法委辦理,東莞市政法委將該案轉市公安局辦理。考慮到冀中星家庭困難,經東莞市公安局協調,2010年3月30日,厚街鎮公安分局救助冀中星10萬元,冀中星對東莞的救助表示感謝,并當場簽訂了保證書,保證今后不再因此事而上訪。
經過東莞市信訪局、市公安局核實,冀中星及其家人三次上訪:一是2005年7月8日到厚街鎮公安分局上訪;二是2009年9月致信中央政法委;今年7月17日,東莞市信訪局第三次收到國家信訪局轉來的冀中星的投訴信。
追問
東莞公安
將重新調查此事
今天上午,記者聯系到東莞市公安局厚街分局。
一位值班的黃姓警官表示,已經獲知冀中星在北京首都機場引爆炸彈一事,目前東莞公安局已經成立了調查組,將對冀中星所稱的被東莞治安員打殘之事進行調查,“很多事情還需要進一步調查了解,有些問題還不太清楚。”本報記者陳坦于海波 王薔 陳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