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印尼窮夫妻為掙錢秀性愛活春宮(圖)
印度尼西亞一對夫妻因經濟拮據,竟在報紙上刊登廣告,招徠客人付費觀賞他們的現場“活春宮”表演!據印尼媒體報道,這對夫妻日前遭到警方逮捕,依法可判處最高10年有期徒刑,或50億印尼盾罰金(約合人民幣300萬元)。
印度尼西亞當地多家媒體報道稱,印尼泗水市警方日前在丹戎佩拉港逮捕一對提供“活春宮”表演的夫妻。這對夫妻表示,他們因為想改善經濟狀況才出此下策。
警方表示,這對夫妻男的叫凱文,女的叫戴維。他們在一場表演中被喬裝成客人的警察逮捕。他們坦承已進行過兩次“活春宮”表演,警方也找到了一些客人名單。
丹戎佩拉警察局局長表示,凱文已遭到拘禁,但基于人道考慮,警方沒有拘禁他的妻子戴維。這對夫妻育有兩名小孩,年僅4歲和2歲。
凱文被逮捕后供稱,他和妻子的一場20分鐘“活春宮”表演索價85萬印度尼西亞盾(約合人民幣510元)。凱文說,自己本來的工作是臨雜工,沒有穩定的收入,因為經濟困頓,才和妻子干起這門勾當。
日前,這對夫妻已因觸犯印尼《反色情法》被起訴,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或50億印度尼西亞盾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