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胡先生在超市購買了“成長快樂牌乳鈣混合膠型凝膠糖果”,在該產品的包裝盒上,胡先生發現產品配料中含菊粉和乳礦物鹽成分,細心的胡先生回去查閱資料,發現在衛生部頒布的公告中,這兩種添加劑不能被用于嬰幼兒食品。
胡先生認為這是產品的經銷商、生產商的欺詐行為,遂一紙訴狀將華潤萬家、海南養生堂等公司告上法庭。這起案件今天下午在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消費者認為養生堂混合型糖果含“違禁”添加劑
今年4月27日,胡先生在華潤萬家超市買了兩盒養生堂“成長快樂牌乳鈣混合膠型凝膠糖果”(以下簡稱“快樂糖果”),一共花了79.8元。
胡先生告訴記者,當初買這兩盒“快樂糖果”,是為了給家中的兒子補鈣用,因為該產品包裝上印有“含鈣”的字樣。
回家后,胡先生發現產品的配料表中,包含了菊粉和乳礦物鹽成分。
胡先生不知道這兩種是什么成分,于是上網搜尋,這一搜索,讓他頓時緊張起來。原來,早在2009年衛生部第5號公告中,明確指出菊粉可以使用在各類食品,但不包括嬰幼兒食品;而在當年衛生部第18號公告中,明確指出乳礦物鹽的適用范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這兩種成分是否對嬰幼兒有害,所以衛生部不允許在嬰幼兒食品中出現?胡先生心中一直存有這樣的疑問,另外,在產品的包裝上,胡先生又發現了這樣的字樣,“2周歲以下兒童需在家長指導下服用”。
種種疑問,讓胡先生相信,“快樂糖果”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欺詐消費者。
胡先生首先通過消協等機構,和華潤萬家和養生堂公司談判,但因雙方分歧過大破裂。于是,胡先生只能和產品的生產、銷售方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