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租賃市場
提高租房穩定性
租房子,剛住一兩個月就被通知要漲價,這種事讓許多人頭疼不已。租房是個持續的過程,穩定租金還需要進一步規范租房市場。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為規范房地產經紀活動,就《關于印發〈北京市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辦法》提出,原接受當事人委托代收代付房屋租金等費用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停止接受新的代收代付委托,并將租金支付方式全部調整為租賃雙方自行劃轉。這項措施直指目前大量存在的房產中介充當“二房東”的現象,旨在更好地保護房東和房客雙方的利益。
“如今在北京租房子很難見到房主,很多都是代理制,基本都是小中介、二房東等。有一個二房東在里面吃差價,有可能把一套房子做成兩居、三居,租金虛高、隨意漲價,使得整個市場處于畸形發展。”張大偉說。
其實,近年來政府不斷出臺政策規范租賃市場。2010年住建部曾出臺《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提出“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等規定,但實際的執行效果卻很差。專家認為,由于房屋租賃往往發生在房東、租戶、中介等個體之間,管理規范的難度確實不小。各地應該結合實際情況,出臺更為細致、可操作的政策,來規范租賃市場。
比如,可以出臺專門的法規對房地產中介哄抬租金、發布不實信息等行為進行規范,對欺騙、吃差價等違規行為實施更加嚴厲的懲罰。其次,參照房屋買賣合同網上備案機制,進一步完善房屋租賃合同的網上備案,一旦發生糾紛,有據可循。
“有很多國家都有可以借鑒的經驗,如德國加強租房合同管理的經驗,就很值得我們借鑒探索。”劉洪玉說,在德國,有50%以上的居民選擇租房作為一生的居住方式,這是因為有完備的法律與監管體系保障租房的穩定性。如《住房租賃法》等法律明確規定禁止二房東,規定房屋所有人不得因為其他租房者愿意支付更高的租金而與現有承租者解除合同,不得因為需要自用房屋而隨意將租戶趕走,房租漲幅三年內不得超過15%,否則會予以高額罰款甚至可能入獄等。此外,德國地方政府每年都會推出租金價格表供租戶參考,租戶可據此查閱自己租住地區各類型住房每平方米的價格。出租者如果要提高房租,必須參考這一價格。
“如此嚴格的法律手段和豐富的服務手段一旦得以執行落實,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護租房者的權益,讓人們租得起房、方便租房、敢于租房。”劉洪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