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出臺的《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將從4月1日起實施,要求所有電商向消費者出具發票。
按照《辦法》解釋,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在線開具網絡發票,不得利用網絡發票進行轉借、轉讓、虛開發票及其他違法活動。省以上稅務機關在確保網絡發票電子信息正確生成、可靠存儲、查詢驗證、安全唯一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試行電子發票。
目前,稅務部門是根據企業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的收入來征稅。發票是單位和個人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時開給對方的收款的書面證明,能夠一定程度上反映收入情況,是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專家稱,《網絡發票管理辦法》出臺施行,主要目的是為征稅做準備,但征稅主要針對是像B2C商城這樣的電商公司,或者平臺入駐公司。對于個人網店,暫時不會征稅。
俗話說得好,“羊毛出在羊身上”,消費者關心的是,如果開始征稅,對他們進行網購會不是有影響?記者調查發現,各大商場、品牌產品等商家的網上商城、網上旗艦店通常會主動出具發票。但很多網店店主并不會主動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有的甚至無法出具發票。
有網店表示,如果開始征稅,利潤會更薄,比如,對正在養育寶寶的媽媽們來講,一包價格160元左右的紙尿褲,如果需要開具正規發票,價格會上浮20元左右。一旦網絡發票開始征稅,店主無疑將提高賣價,受影響的還是消費者。
于是業內人士建議,如果開始征稅應出臺降稅等配套措施,例如可擴大增值稅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以活躍交易,拉動消費。
據統計,截至2012年也就是去年上半年,全國已經推行使用網絡發票企業162萬戶,累計開票金額超過21萬億元。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宋蘭表示,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正在研究調研電子商務征稅,既要讓電子商務健康發展,同時還需要履行納稅義務。(記者周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