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文靜)居民燃氣漲價后,燃氣壁掛爐自采暖用戶補貼也將同步上調,每立方米上調0.23元,由現行0.15元提高到0.38元。昨日,記者從市供熱辦了解到,自采暖補貼的調整將以12月1日為界,同時11月4日至11月15日的提前供暖期也計算在可享受補貼日期之內。
據了解,從12月1日起,本市居民用氣價格由原來的2.05元/立方米上漲至2.28元/立方米,而對于用氣量比較高的70萬戶燃氣分戶采暖居民用戶來講,所享補貼標準是否也會相應進行調整呢?昨日,市供熱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自采暖用戶的補貼將分擔一部分此類用戶因燃氣價格上漲而產生的熱費增加,補貼標準將由現行的0.15元/立方米提高到0.38元/立方米。
市政市容委負責人介紹,補貼方式將與以往相同,在次年供暖季結束之后,采暖季前后的抄表數相減,計算出應補貼的用氣量。補貼將于采暖季第二年的5月以天然氣形式返還。
計算公式為:補貼天然氣數=(第二次表底數-第一次表底數-炊事及生活熱水用氣量)×0.38÷2.28(價格調整后補貼價格),最終數字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