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政協第十二屆三次會議召開“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專題會議。參加會議的市交通委副主任楊小溪稱,交通管理部門已經著手處理出租車份子錢,使其公開、透明。他透露,目前已經交由第三方對出租車企業的整體份子錢進行系統的核定。
市政協委員陳琪昨天在專題會議上發言時稱,上海出租車司機交納份子錢多年,這筆錢款的具體用途成疑。出租車行業的改革應該包括對份子錢的收取和使用。
“出租車司機的份子錢,已經在系統梳理。”參加專題會議的市交通委副主任楊小溪回應稱,交通管理部門對于此項目工作的第一步是將份子錢“亮出來”,使其公開、透明。他透露,目前已經交由第三方對出租車企業的整體份子錢進行系統的核定。
上海每輛出租車每月上交給企業的承包指標,俗稱份子錢。大多數出租車企業稱,這筆錢用于戶車輛保養維護、保險、車輛維修等。每個企業收取的份子錢標準也不完全一致。
按照市運管處近期公布的數據,2013年上海出租車單車日均營收988元。而出租車行業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單日營收的988元中,駕駛員收入占38%,燃油消耗費用占32%。剩余的30%,應為企業所得,約296.4元。
實際上,在此之前上海出租車的份子錢經歷了幾次降低過程。交通管理部門稱,這種調整是為了減輕駕駛員的成本壓力。
2006年5月,全國油價歷史性上漲,上海根據國家要求,推出出租汽車運價與油價的聯動機制。從當年6月份開始實施一系列配套措施。
降低承包指標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項政策。上海市政府當時規定各出租汽車公司,市區出租汽車雙班車承包期內每月平均承包指標以9500元(不含修理費)為上限;單班車每月承包指標不得高過本企業雙班車承包指標的75%。考慮到不同企業的人員負擔和服務水平的差異,允許部分品牌企業對承包指標上浮1%,但嚴格控制范圍。這項政策隨后以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合同的形式進行了確認。
2010年1月1日起,上海出租汽車行業承包指標在此前標準基礎上,每輛出租車每月降低200元。2011年5月1日起,上海市區出租汽車每月每車份子錢上限由8500元下調為8200元。
據交通委統計,自2006年起至2011年4月,份子錢累計已平均下降了1500元。在此期間,上海出租車駕駛員的平均收入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駕駛員的平均月收入已從2006年的3200元增加到2010年的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