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申城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屋都將被記載到房地產登記簿中,并不予辦理房地產轉讓、抵押等登記。近日下發的《關于將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屋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該類房屋的定義以及相關文件記載程序。
有房地產界人士認為,這有望改善目前違法建筑難以整治的現狀。市民買二手房時要實地了解有無違建,以防付了定金卻無法交易。
新規對違建操作性更強
近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聯合下發《關于將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屋記載于房地產登記簿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所謂“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屋”,是指違法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物理狀態依附于房屋,或者違法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位于房屋自用土地范圍內的房屋。
該《通知》要求:區縣行政執法機構應在對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屋作出認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屋通知單》提交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登記機構,并申請辦理文件登記;對附有違法建筑已完成整改的,區縣行政執法機構應在核實后10個工作日內,將《已拆除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屋通知單》提交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登記機構,并申請辦理文件登記。
事實上,《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中就明確規定,對于屬違法建筑、臨時建筑或者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地產登記機構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去年7月,上海九部門共同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違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也明確,房地產登記機構應當對附有違法建筑的房屋在房地產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并不予辦理房地產轉讓、抵押等登記。此次三部門正式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相關的操作細則,使這一規定更具可行性。
效果如何還看執行程度
近年來,一些違法建筑難以拆除的問題不斷成為社會關注熱點。
早報去年9月12日報道,僅去年1月至8月,全市就累計拆除違建638.93萬平方米,已經超過2013年490萬平方米拆違總量的130%。
以普陀區梅川路1333號祥和名邸別墅區為例,截至去年9月,42棟別墅中近九成存在違法搭建的情況,其中一些違建長年未能得到整治。普陀區有關人員介紹,“部分進行改擴建的別墅業主‘非富即貴’。”普陀區建議,由市拆違辦牽頭、市相關部門參加、區拆違辦配合,對祥和名邸獨棟別墅區內的違法建筑進行集中整治和拆除。
昨日,有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附有違法建筑房屋將被限制房產交易”的措施如果能有效執行,將有望改善部分違法建筑難以整治的現狀,但還需要做好對違法建筑的認定、提交房地產登記機構等工作,以防有違建從中漏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