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聞發言人徐威昨天就市政府最新制訂的 《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回答了記者相關提問。
問:本市為什么要出臺《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即通常所稱的中央空調。如果由于設計的缺陷或者施工期間的廢棄物、生活垃圾遺留在通風管道內以及長期運行沒有及時清洗等原因,造成室內和室外空氣中的污染物通過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時被截留,在空調運行時,污染物及滋生的微生物有可能在集中空調系統內部迅速擴散,使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成為傳播、擴散污染物和微生物的媒介,如2003年香港陶大花園SARS暴發流行是由攜帶SARS病毒的污水液滴和飛沫通過送風管道系統傳播引起的;另一方面,由于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建筑的相對密閉性,因通風不良或新風供應不足,使室內空氣中的有害物質往往得不到及時稀釋,可能損害人體的健康。
本市裝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建筑的數量、密度、發展速度之快處于全國前列,一旦發生經空氣傳播的疾病通過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傳播,將對本市公共衛生安全造成嚴重影響。近年來國家和本市陸續制定了涉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的標準和規定,但是這些標準和規定相對比較分散,也不盡完善,并且有的主要針對法定公共場所,范圍比較狹窄。為了維護本市公眾身體健康權益,有必要出臺一部對建筑中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狀況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的政府規章。
問:《辦法》確定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管理責任人應當承擔哪些職責?
答:《辦法》遵循“誰所有(管理),誰負責”的原則,明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專業管理單位 (以下統稱管理單位)為管理責任人。管理單位應當建立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定期清洗、檢測等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明確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人員,組織本單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確保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質量符合衛生管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