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云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并表決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通過了劉慧晏等干部的任免決議。
會議由云南省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晏友瓊主持。會議聽取了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江作關于提請審議劉慧晏等同志職務任免的報告,并根據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和省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審議并分項表決通過了上述人事任免決定。根據云南省長李紀恒的提請,省人大常委會表決同意,決定任命劉慧晏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此前,劉慧晏任山東省淄博市委書記。
劉慧晏簡歷
1964年6月生,山東招遠人。
1980.09—1984.07,山東農業大學植物保護系學生。
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
1996.06—1998.04,青島大學團委書記。
1998.04—1999.02,共青團山東省青島市委書記、黨組書記。
2001.01—2002.06,共青團山東省委書記、黨組書記(2001.12當選為團中央常委)。
2007.02—2007.03,中共山東省淄博市委書記、市長兼市委黨校校長。
2007.03—2012.08,中共山東省淄博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兼市委黨校校長、淄博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2.08.27—,云南省副省長。(實習編輯 唐桑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