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明紹庚報道6月4日,記者從沈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經過為期兩年的申請、立項、起草、修改和征求社會意見,《沈陽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隨著沈陽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沈陽市電梯保有量高速增長。截至目前,沈陽在用電梯數量已達3.5萬部,且每年正在以20%以上的比例大幅度增加,電梯已成為社會生產和人們生活不可缺少的生產裝置和生活設施。但在電梯安全管理方面還存在著諸如主體責任未完全落實,維保市場不規范,住宅小區管理難等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為電梯安全管理帶來了很大隱患。
此次《辦法》的頒布實施,除明確電梯安全監管部門、建立部門協作機制、建立電梯安全評價制度、加強電梯的應急處置、強化電梯隱患排查與整治外,還針對住宅電梯的管理者往往是物業服務企業,而物業服務企業的頻繁變更導致電梯存在安全隱患,電梯更新、改造、維修資金難以落實等一系列問題,《辦法》第十一條制定了住宅專用維修基金用于電梯更新、改造、維修的使用程序,保障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時、合理使用。《辦法》第十五條還規定,因電梯故障或隱患,停止運行超過48小時以上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小區業主公告。
對使用年限達15年以上的電梯,質監部門要對電梯進行強制安全評價,評價不合格的電梯,其責任主體要及時對電梯進行更新改造。據了解,該《辦法》共分8章、48條,規范了電梯的生產、使用、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和安全技術評價及監督檢查5個環節。
目前,質監部門正組織電梯生產企業、使用管理者、物業服務企業人員就《辦法》分批分期進行集中培訓學習。
實習編輯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