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好公益性崗位的就業促進作用,敦化市不斷加大公益性崗位管理力度,形成了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的運行機制。
加強制度建設。敦化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申報審核、人員公示、定崗定員、實名管理等管理制度,特別是對空崗、調劑作出硬性規定,凡出現空崗的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至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公室,由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領導小組研究后統一安排補充,對擅自替換、瞞報空崗的收回公益性崗位用人指標;人員進行調劑的,調出及調入單位必須填報調劑單,加蓋單位公章備案后方可調劑,調出人員單位不再增加公益性崗位用人指標。
加強監督檢查。敦化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公室從7月起對全市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和上崗人員進行了實地核查,按照本人、身份證、底冊“三合一”方式進行面對面的檢查,對有人崗分離、有崗無人、冒名頂替的單位及個人,一經查實,除追回所有補貼資金、收回公益性崗位指標外,并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執行崗位補貼申報程序,用人單位必須在每月20日前將出勤考核記錄、病事假憑證等有關材料上報到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發放崗位補貼,在每季度末將公益性崗位人員花名冊上報到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公室進行定檢和抽查,確保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安全。(記者 董延平 張燁)
實習編輯 黃金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