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防控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生深刻變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因征地拆遷、環境保護、醫療糾紛、執法司法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多發疊加,為伸張訴求、維護權益而采取的非理性行為明顯增多,訴求群體之間相互串聯而導致的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出現這些矛盾沖突,盡管原因錯綜復雜,但歸根結底還是與群眾利益沒有得到有效維護密切相關。創新社會治理,強化公共安全風險防控,重在及時解決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
健全服務群眾機制,寓常規管理于周到服務之中。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黨和政府是人民群眾實現自身利益的堅定領導者。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群眾利益,是實現社會穩定的根本途徑,是加強社會治理的根本旨歸。服務型政府,是一個通過科學管理來為社會公眾提供公共產品和優質服務的政府;服務型政府,從工具理性而言,是科學管理,就價值理性而言,是為群眾提供精準、優質、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說到底是對人的管理和服務,說到底就是做好群眾工作,說到底就是要解決好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一切社會管理部門都是為群眾服務的部門,一切社會管理工作都是為群眾謀利益的工作,一切社會管理過程都是做群眾工作、解決群眾合理合法利益訴求的過程。打造服務型政府,就是要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始終把群眾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需要作為首要選擇、把群眾權益作為優先考慮、把群眾滿意作為最高標準,通過暖人心、惠民生的實際行動,播種下黨和群眾魚水深情、血肉相連的種子。
暢通利益表達機制,化事后應對處置為事前風險防范。實踐反復證明,事事處處、時時刻刻關心群眾生活,緊抓民生之本、解決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憂,是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的根本著力點。充分尊重和保護人民群眾表達利益訴求的權利,暢通和拓寬人民群眾利益訴求表達的渠道,滿足人民群眾理性表達愿望訴求的需要,關鍵在于健全暢通、調處、保障和維護利益的機制體制。單純維穩,不解決群眾利益問題,就是本末倒置,勢必適得其反。社會治理重點在基層。加強社會治理,必須突破舊有的思維定式,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理念,注重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從以往習慣于事后“滅火”轉變為源頭“防火”,從以往習慣于運用高壓維穩的“硬”管控、硬壓服向更多地運用群眾路線的方式、民主協商的辦法轉變,從青睞硬性行政手段到更多地運用法律規范、經濟調節、道德約束、心理疏導等綜合治理的轉變,善于引導群眾正確理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善于教育群眾以合法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利益糾紛,著力實現從被動應對向主動治理轉變、從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轉變、從經驗式管理向科學化治理轉變、從被動維穩向主動創穩轉變,確保對群眾訴求及時反應、就地處理,做到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和問題預防在發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狀態、處置在初始階段、解決在基層單位。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依法高效化解利益矛盾。法治的基本功能,在于規范權力運行、平衡社會利益、保障合法權利、懲戒違法犯罪、實現定紛止爭、促進公平正義?,F代社會,是充分運用制度化、法治化方式解決利益矛盾的社會。切實解決好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需要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需要扎實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加快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全面推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政務公開,嚴格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確保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任何行政機關均不得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預防矛盾糾紛。切實解決好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需要加快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厲行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侵害群眾合法利益的各種問題,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厲懲處各種損害群眾合法利益的違規違法行為,切實把依法維護群眾合法利益的主導權牢牢掌握在黨和政府手中,真正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作者:趙增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