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訊昨日上午,長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黃標車及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集中整治”新聞發布會。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截止到5月末,長春市共計注銷“黃標車”57184輛。
據長春市環保局新聞發言人、副巡視員張斌介紹,2014年8月1日,長春市出臺了《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對“黃標車”實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并于當日實施。目前《通告》已實施至第二階段,即2015年1月1日起,每日6時至20時,四環路以內區域禁止“黃標車”通行。
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指出,到2015年年底,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范圍的“黃標車”。2015年年初,公安交管部門與環保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聯合,對長春市“黃標車”保有量進行了詳細核定,最終確認截至2014年12月31日,長春市“黃標車”保有量為111143輛。截止到2015年5月末,共計注銷“黃標車”57184輛。目前剩余“黃標車”53959輛,其中2005年年底前注冊的營運“黃標車”共11600輛。(記者姜永鑫/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