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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考12項照顧 推薦生、往屆生不享受
6日,記者從長春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報考普通高中的有關獎勵和照顧政策共有12項。
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享受有關獎勵和照顧政策:
1.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普通高中 (不含少數民族高中)降低1分錄取。
2.省級優(yōu)秀學生(初中階段)報考普通高中和5年制師范專業(yè)加3分錄取。
3.學習日、俄語種的考生報考普通高中降低5分錄取。
4.港澳同胞、臺灣省籍同胞和華僑、歸僑子女,降低5分錄取。
5.獲得市(州)級以上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人員或其子女降低10分錄取。
6.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錄取。
7.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降低10分錄取。
8.榮記二等功以上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省示范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自費志愿降低5分錄取,報考省重點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自費志愿降低10分錄取,民辦自費志愿降低10分錄取。
9.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省示范性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自費志愿降低5分錄取,報考省重點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自費志愿、民辦自費志愿降低10分錄取。
10.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降低10分錄取。
11.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降低20分錄取。
12.作戰(zhàn)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普通高中降低1分錄取。
同時具備上述照顧條件兩項以上者,只取其中一項,不得累計。推薦生志愿和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填報的志愿不享受照顧政策。 記者陳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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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25-29日報名
今年普通高中特長生、藝術實驗班、藝術學校咋招生?6日,記者從長春市教育局了解到了相關的招錄辦法和測試方式。
考生根據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特長生專業(yè)設置情況,選擇符合自身特長的學校,并在5月25-29日通過長春市招生辦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普通高中學校特長生、藝術實驗班、藝術學校志愿。特長生、藝術實驗班、藝術學校只能選報一個志愿,不能兼報。填報特長生志愿需同時填報測試專業(yè)。
普通高中學校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標準,制定測試實施辦法,并報長春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處備案,在市教育局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測試,測試過程由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處、基礎教育處、紀檢等部門負責監(jiān)督。普通高中學校專業(yè)測試合格名單,要在普通高中學校公示一周,無異議后由普通高中學校上報市招生辦。特長生名單按1:1比例上報,藝術實驗班、藝術學校按實際合格人數上報。
依據普通高中學校上報的專業(yè)測試合格名單,按照學業(yè)成績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60%的原則進行錄取。獲得國家級行政部門舉辦的各項大賽前八名或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及以上的體育類特長生,獲得國家級行政部門舉辦的大賽三等獎以上的科技、藝術類特長生,適當降分錄取。普通高中學校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提高特長生最低控制線,但必須提前在招生指南上公布。
依據普通高中學校上報的專業(yè)測試合格名單、考生分數擇優(yōu)錄取。其中學業(yè)成績不低于報考學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線下60分,同時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
依據長春藝術實驗中學上報的專業(yè)測試合格名單、考生分數擇優(yōu)錄取。其中學業(yè)成績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下60分。
未完成的特長生、藝術實驗班計劃,列入統(tǒng)招或民辦自費征集計劃,在本學校統(tǒng)招或民辦自費控制線上進行征集、錄取。長春藝術實驗中學未完成招生計劃,不進行網上征集。
(來源:中國吉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