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晚報記者 李賀
1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汽開區大隊對轄區內42臺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檢查中存在隱患的車輛駕駛員下達了整改通知書,如不在3日內整改合格將被取消校車資格。
民警在對校車進行檢查的同時,還為校車填寫了審驗登記表,并對駕駛員的犯罪記錄、一年內是否存在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車輛是否按期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等40余個檢查項目進行登記備案。民警向存在問題的校車駕駛員下達了整改通知書。存在問題的校車必須在3日內完成整改,并接受復查。如果問題未解決,將被取消校車資格。
根據規定,校車需配備4把安全錘、一只至少2公斤的干粉式滅火器,且必須按備案的線路行駛,不允許在指定車站外的地點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