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手機操作失誤 2萬多匯錯人
吳先生的匯款記錄
新文化訊(記者趙春剛)長春市民吳先生一不小心就用手機銀行匯錯了2萬多元錢,讓他郁悶的是,好不容易聯系上對方,對方卻失聯了……
市民
手機轉款誤操作
1日那天,吳先生要給朋友轉一筆錢,他用手機銀行轉款,操作時手機彈出了歷史匯款記錄,因為著急,他并沒有仔細核對收款人的詳細信息,直接將20900元轉賬。
轉款成功后,銀行的短信提醒讓他傻了眼,“那筆錢錯匯給一個陌生人,收款人姓顧,是位女士,可我根本不認識顧某,當時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匯給她了,是我自己操作失誤。”吳先生說,事后他趕緊聯系了銀行,但銀行規定不能透露儲戶的信息,但答應幫忙聯系顧某。
4天后,吳先生終于聯系上了顧女士,吳先生說明情況后,“在電話里,顧女士同意還錢,可是她現在沒錢,讓我等兩個月,實在等不了可以先給我一萬多元。”吳先生說,顧女士的說法他也認了,便把自己的銀行賬號發給對方。6日打電話時,對方不接,再打就關機了。幾天下來,他每天打一遍,但后來就再也聯系不上了。
經查得知,顧某的電話號碼屬地為湖南郴州,10日下午,新文化記者試圖聯系她,但對方始終關機。
銀行
建議報警凍結賬戶
9日,吳先生再次來到銀行,工作人員調取了當日交易明細表,從明細表可以看出,當天下午他匯出20900元錢,收款人為顧某。工作人員表示,在沒弄清事實前,銀行不能透露儲戶的信息,但會幫助吳先生與對方進行溝通。可當銀行再次幫著聯系對方時,仍未果。
工作人員建議吳先生先報警,警方立案后,銀行方面可以協助凍結賬號,先保證資金安全,再用其他手段要回錯匯的錢。
律師
如拒不歸還涉嫌侵占罪
吉林大旭律師事務所王律師說,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顧女士收到的錢就屬于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如果吳先生索要時,顧女士仍拒不歸還,則可能涉嫌侵占罪。
銀行在得知客戶匯錯款時,是無權凍結、劃扣錯款的,只有司法機關才有此權力。根據《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市民發生誤匯款項時,也可以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按程序凍結對方銀行卡以減少損失。”王律師說。
10日上午,吳先生已經請了律師,準備向法院起訴對方不當得利,以索回錯匯的錢款。
提醒
匯款時仔細核對賬號
長春一家建行的工作人員孫女士說,在進行匯款時,要仔細核對收款人的賬號和姓名,一旦匯錯,需要通過正常程序才能凍結對方賬戶,因此反復核對是預防匯錯的關鍵。
在使用手機銀行匯款時,為防止誤匯,最好與收款人取得聯系,雙方仔細核對后再做操作,一旦匯錯賬戶要及時報警。“而網絡上流傳的,用輸錯密碼的方式去凍結對方賬戶的事兒并不靠譜,要及時報警。為避免誤匯,可把一長串賬戶每4個分成一組寫,核對正確后再進行操作,這樣出錯的幾率會小一些!”孫女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