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盧起訴北京郵政速遞被法院立案
“這個案子我們可以接,你準備一下材料。”27日下午,小盧(化名)接到了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打來的電話,26日,她遞交的訴狀和證據目錄,沒想到這么快就接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
剛大學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小盧起訴的是北京市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郵政速遞)在招聘時存在性別歧視。28日上午,小盧帶著材料和訴訟費趕到順義區人民法院,法院正式立案。
遭遇歧視
試工兩天被告知“不批準”
小盧,1990年出生于吉林市,2014年6月畢業于東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油畫系。大學畢業后,她只身去了北京。小盧說自己更喜歡相對自由一些的工作,去年9月末,她在網站上看到了一則招聘信息———北京郵政速遞招聘快遞員。“快遞員不坐辦公室,跟不同人打交道,我喜歡。”雖然,只限招男性,但她還是決定去試試。抱著這樣的想法,小盧投了簡歷,讓她沒想到的是,當天下午就接到了面試通知。第二天,她如約趕到北京郵政速遞某營投部面試,因為只招男性的限定,通過一番努力后,她終于說服負責人試做兩天。
在試工的兩天里,小盧跟著其他男快遞員一起分揀、裝車、送貨。在日記里,小盧寫道:“工作量大,東西有重的,但有車、電梯,也不是做不了。”
兩天下來,小盧贏得了同事們的認可,主任也讓她“十一”假期后來簽合同。但當小盧2014年10月8日再來遞交入職材料時卻被告知“等”。“等了快一個月,主任助理給我打電話說‘總公司不批準,一線員工不招女性’。”小盧還想爭取,但對方不給提供總公司電話。
法律維權
想讓更多女性警醒
小盧想起了“全國就業性別歧視第一案”曹菊案,“我是不是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權?”小盧也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說到法律維權,其實跟我過去參加過女權活動有關。”小盧說,她大四下學期,曾參加“美麗的女權徒步”,跟隨女權主義者肖美麗從鄭州徒步到了廣州,全程走了110多天。除了參加徒步活動外,她在北京還加入了女權志愿小組“BCome”,并參演反對性別暴力的話劇。
在公益機構的幫助下,小盧聯系上了曹菊案的代理律師劉明輝和長期關注性別平等的律師李艾,經過一段時間的搜集材料和溝通,26日她遞交了訴訟材料。“我要求法院維護我的平等就業權,要求北京郵政速遞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小盧說。
“你起訴的是國企,不怕官司打不贏嗎?”面對新文化記者的提問,小盧說:“當時沒這樣想,現在很多快遞公司都有女快遞員,國企更應該尊重女性,給我們平等的就業權。”小盧稱,無論官司輸贏都要試試。“我告北京郵政速遞,就是想讓更多的女性在權利受到侵害時,不要放棄抗爭。”
■專家說
該企業應承擔歧視的后果
“雖然政府三令五申,但招聘時的性別歧視仍然屢見不鮮,而進行維權的女大學生卻屈指可數。”本案代理律師劉明輝表示,“我國的憲法和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婦女在各項社會和家庭生活中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就業權作為女性最重要權利之一,卻長期受到侵害,這實際上是違法的,也嚴重違背我國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
“該郵政公司拒絕小盧,僅僅因為其是女性,而罔顧其他的能力條件,該企業的做法屬于性別歧視,應當承擔歧視的后果。”劉明輝說。
■查法條
送快遞不屬婦女禁忌勞動
女性真的不能從事快遞員的工作嗎?昨日,長春某快遞行業的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告訴新文化記者,公司內確實存在少量女性快遞員。事實上,《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中,送快遞并不屬于禁忌婦女從事的勞動,《就業促進法》、《婦女權益保障法》里也明確規定“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的規定。昨日下午,新文化記者試圖聯系北京郵政,但查到的號碼均無法接通。
看分析
女大學生就業遭歧視原因有三點
2011年,全國婦聯發展部發表的《女大學生就業創業狀況調查報告》指出,56.7%的被訪女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感到“女性機會更少”;91.8%的被訪女大學生感受到用人單位的性別偏見。被訪女大學生中,21.1%的人“經常”感覺到性別偏見,25.3%的人“時常”感覺到,45.4%的人“偶爾”感覺到。
另一方面,根據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在2010年發布的《當前大學生就業歧視狀況的調查報告》顯示,在應聘過程中,68.98%的用人單位對大學生求職者的性別有明確要求。
另外,近日,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公布女大學生求職遭遇歧視研究報告,報告稱,女大學生遭受歧視的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首先,女大學生畢業后工作不久就會面臨結婚和生育的問題,為追求利益最大化,雇主多會選擇男性求職者;其次,從身體情況來說,大多數雇主認為女性求職者相比男性求職者身體較差,不利于安排工作;再次,大多數雇主認為女性求職者可能更注重家庭而非職業發展,這將導致責任心、進取心降低。
新文化記者 王躍 實習生 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