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人員前去救人 讀者供圖
120急救車出車去救揮刀自殺男子,途中卻遇到一跳橋受傷的女子,怎么辦?1月12日,通化市急救中心的急救人員就遇到了這樣的選擇。 最終,兩名傷者全部獲救。而這其中經歷了怎樣的曲折,急救人員又是如何選擇的?
1月15日,新文化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并在晚上與網友互動,看大家都是如何看待急救人員的選擇的。
16時34分
有人揮刀自殺 救護車出發營救
1月12日16時31分,通化市急救中心接到求助電話:二道江區鴨園鎮江南五隊有人自殺,左手腕和頸部有刀傷,請120快來搶救。急救中心立即派出當晚值班的一名司機、一名醫生和一名護士組成救護組奔赴現場。
16時34分,急救車沖出了醫院。“由于鴨園鎮距離急救中心較遠,我在車上又打電話跟對方聯系,詢問當前傷者情況,看患者能否堅持到我們過去,對方表示出血傷口已經凝結,但人已昏迷。”醫生李廣仁說。
16時42分
再接求救電話 有人跳橋自殺
16時42分,通化市急救中心再次接到求救電話:東昌區江北一二八大橋有人跳橋,人已在橋下,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懷疑傷者已沒有清醒意識。接線員曹粟涵說,兩個求救電話都是她接的,“當時急救中心只有一輛救護車值班,已開往鴨園鎮去救人,為了不耽誤患者搶救,我告知了對方中心醫院的急救電話,希望能有救護車前去救援。”曹粟涵說。
16時44分
急救車被攔下 求救跳橋女子
16時44分,當急救中心司機付強的救護車行駛到一二八大橋時,被現場的4輛私家車和10多名市民攔住,請求他們下橋救人。隨車護士鄭宇說:“我們有嚴格的規定,按接單出車搶救傷者,我們接的是鴨園鎮的傷者,一二八大橋的傷者不是我們車的搶救對象啊,怎么辦?”
“如果救橋下的傷者,鴨園鎮的傷者就可能有生命危險。”醫生李廣仁說,一時間他們陷入兩難的境地。而且救護車上只有一個擔架,無論從任何角度考慮,救兩名傷者都是不可能的,救了這個就救不了那個,怎么辦?
16時47分
向上級請示 違規就近救援
“現場的情況根本不容我們有多余的耽擱和思考。”急救車司機付強說,16時47分,他請示急救中心,變更搶救路線,先救橋下傷者。隨后付強和兩名醫護人員,攜帶擔架和醫藥箱趕往橋下救人。
16時52分
另一組急救人員 出發去救自殺男子
急救中心在接到付強的情況匯報后,立即同意了現場醫生們的意見,并馬上安排已經下班的另一組急救人員前往鴨園鎮現場。16時52分,還未離開單位的司機和護士開著第二輛急救車從急救中心出發,先趕到已下班的醫生馬臣所住小區,將其接上車后,沿另一條線路緊急駛往鴨園鎮。
17時許
救人掉進冰河 輾轉救下跳橋女
在匯報完更改救援線路后,醫生李廣仁、護士鄭宇和司機付強帶上擔架,立即下橋去救援跳橋女子。市民金女士目睹了醫護人員冰河救人的一幕,并用手機記錄現場救人的過程。“他們為了救人真是蠻拼的,我要把他們的事跡發到朋友圈里去,讓所有的市民為他們點贊!”金女士說。
鄭宇說,當時天已經黑了,傷者處在橋下西側的位置,只有橋的東側可以下橋。三人從橋墩水位線橫穿至救援地,走到橋下距離傷者20米左右時,意外發生了,因為看不清腳下,付強和李廣仁突然掉進冰河內。
“我跟在他倆后面,眼瞅著他倆掉冰窟窿里了,下半身都濕透了。”鄭宇說。
17時許,在鄭宇和一名出租車司機的幫助下,李廣仁和付強從冰河內爬出,4人拖拽著擔架到達了傷者所處的位置,做了簡單的檢查和包扎后,又合力將傷者抬上了救護車。
17時30分
近50分鐘趕到 救下自殺男子
17時30分,另一邊醫生馬臣帶領的救護組,也在接到求救電話近50分鐘后,趕到了鴨園鎮江南五隊。馬臣說,傷者頸部有5厘米的劃傷,左手腕也有4厘米的傷口,因為天氣寒冷,傷口的血已凝固。
17時40分,“經過10分鐘左右包扎止血,傷者恢復了意識,在確診無其他外傷后,我們將他抬上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馬臣說。
昨日,這兩名傷者均在通化市人民醫院接受治療,傷情已經穩定。
■急救中心
頂住壓力違規 一切救人為先
通化市急救中心主任劉靜萍說,急救中心有一條鐵的規定,只要與反映人約定出車救人,出動的車輛和醫護人員必須到指定現場搶救,中途不可隨意更換地點。“因為救護車更改救護對象出現事故的案例全國有很多,經常引起糾紛。我們三令五申,出車后不可隨意更換急救地點。”劉靜萍說,好在當日另一組司機和護士下班走得比較晚,為了節省時間,急救中心馬上啟動了緊急預案,所以,更換車輛救人并沒有耽誤多少時間。
“我們都知道違反了規定,但沒有辦法,當時也是頂著壓力做的決定,救人為先啊。”劉靜萍說,“醫生的天職就是救人,遇到這類情況一定要變通,不可盲目死板輕視生命,本次救援沒有影響救援時間和效果。”
“如果受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病患死亡,急救中心不需要承擔責任。而因調車造成患者死亡,急救中心將會面臨糾紛,需要承擔部分責任。”劉靜萍說,“本次鴨園鎮救援,出車之前已告訴對方家屬,因路程較遠,需一個小時到達,我調車后仍在可控的范圍內到達了救援現場。”
新文化記者 曹逸群 盧紅
120出車去救割腕男子,途中遇到女子跳橋受傷,怎么辦?通化市急救中心的醫護人員選擇更改救援線路,就地救援。同時,急救中心再派一輛車去就割腕男子。最終,兩名傷者全部獲救。你怎么看待這種選擇?
@開心話梅723:這么處理挺人性化的,規定是死的,但是也得根據實際情況處理,支持這么做!
@洋洋_在路上:如果我是醫生,我選擇救最近的,然后安排離另一個事發地最近的醫院去搶救另一個。
@孫櫻寂:人命關天,有二套方案選擇的情況下覺得處理得很好。
@長春一姐:從道德意義上來看這件事情處理得還是很好的,不過從另一方面看,先行的第一組人員16點34分開始出發去往自殺事發地點,而臨時通知第二組到第二組16點52分出發,這期間間隔了10多分鐘的時間,如果自殺者在這期間出現危險由誰來承擔后果呢?
@藏匿在深處:醫生的職業是救治危重病人。醫院120急救車上的醫務人員在外出救病人的途中,被人強行攔下要求搶救另一位生命垂危者,醫生也不可拒絕救助,他們應在及時與院方取得聯系的情況下力增救護車前往搶救,像最近通化市急救中心的急救人員遇到了這樣尷尬的事,他們同樣釆取了這種辦法搶救了兩位病人,非常值得人點贊。
@崔笑盈:120急救的途中面對市民攔車求救,相信每一名醫護人員都不會無動于衷的。醫生以搶救生命為己任,而急救的原則也是先重后緩,要視情況而定,對待突發狀況要妥善對待。制度面前責任更大!!!
@501的微小: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存在一定的風險。
@長春西門大官人:按照規定來,這是敬業的表現,沒什么好爭議的。所以,變更路線不可取。
@光曦安:不該變換路線,變了兩個都死了腫么辦??誰來負責?
@Yueeeer:我不贊同,對每一個求助者分分秒秒都是寶貴滴。
@一條道跑到黑:當然不該舍近求遠,都是生命,怎么能放棄眼前的?我為醫生的選擇點個贊,他們當時一定承受了不小的壓力,能做出這樣的選擇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