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節前至2011年4月
田學仁接受時任吉林銀行吉林分行行長姚興旺請托,為其提拔為吉林銀行行長助理提供幫助,先后7次收受姚興旺給予的19萬元。
2001年5月至2010年8月
田學仁為時任中共延吉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申萬虎先后提拔為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等事宜提供幫助,先后9次共收受申萬虎給予的18.2768萬元。
1998年3月至2002年春節前
田學仁接受時任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局長岳忠田的請托,為其提拔為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長提供幫助,先后5次共收受11.2789萬元。
1947年10月生,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人。
197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10月參加工作。東北師大函授畢業。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
1994年3月任長春市委副書記。
1997年任吉林市委副書記。
1998年任吉林市委書記。
2001年1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延邊自治州委書記。
2004年12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
2004年12月
任吉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2007年5月
任吉林省常務副省長。
2007年10月
任吉林省常務副省長,兼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08年1月
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2年7月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2年7月19日被批捕。
2012年12月19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檢審查起訴。(記者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