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營企業做大做強,近日,吉林省人社廳出臺《關于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為民營企業量身打造涉及就業、人才扶持、勞動關系保障、優化環境四方面內容,共17條。
民營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按規定享受最高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加大再就業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力度,對省內吸納符合條件人員就業達到一定比例的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上限在國家規定200萬元的基礎上,提高到400萬元。
放寬民營企業職稱評定條件。民營企業人員參加職稱評審,不受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限制。凡符合認定條件的民營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可直接參加高級經濟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定。
整合人才市場和人力資源市場,為勞動力供需雙方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建設全省統一的人力資源供求信息平臺,暢通民營企業用工信息溝通渠道。鼓勵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創業培訓活動。此外,省人社廳將圍繞農業、汽車、化工、信息、能源等支柱產業發展,對民營企業急需的高端、緊缺人才開展國外智力引進,有針對性地提供外國專家服務。(記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