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18日公布消息說,廣州房價同比高達20.9%,環比上漲0.8%。而同一天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公布的消息說,房價環比大降10.6%,當月成交均價同比下降7.1%。
同一城市的房價統計,為何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難道嚴肅的統計數據可以當成兒戲?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就此問題進行了追蹤調查。
“指數計算法”與“算術平均法”
根據《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的解釋說明,國家統計局對調查的方法是“新建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資料直接采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
按照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的說法,兩者都真實,數據差異主要源于統計方式不同。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說,廣州的統計方法是算術平均法,將總成交房價除以總成交面積,算出單位房價;而國家統計局則是指數計算法,追蹤同一物業不同時期的價格變化進行加權計算得出房價數據。
據分析,將平均房價幾萬元的中心區和幾千元的郊區合在一起計算平均數,這種統計對于判斷房地產市場“沒什么實用價值”;而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方法比較科學,更能體現房地產市場的變化。
作為經濟發達、市場化程度高的廣州市,為何選擇如此的統計方式?專家指出,采用指數算法,只要房價上漲,統計結果一定上漲;而采用算術平均法,只要政府控制中心區高價住宅的成交,房價數據可能出現“結構性下降”。
今年4月,廣州出臺政策,由政府對住房價格進行“指導”,“高于政府指導價的住宅不得銷售”,下半年,一些開發商表示,中心區的高價住宅很難拿到預售證,而郊區的低價住宅則容易拿到預售證。
業內人士指出,變換統計方法,并不能改變房價過高的狀況。如此統計,有“忽悠”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