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則反映導游拿高回扣的報道,把海南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從2012年春節的“宰客門”,到安徽老人因遭遇旅游陷阱給海南省長寫投訴信,再到本次的導游高回扣事件,海南旅游業好似“亂象難止”。問題出在哪?記者走訪導游、旅行社、旅游協會及旅游管理專家,一探究竟。
導游為何拿回扣?
無合同無工資無社保
依靠購物找回“利潤”
小曾做導游只堅持了半年,今年便回到培訓師崗位。
“壓力太大了,接一個低價團,每天每位游客接待費虧損三四百元,需要增加三四個景點或購物點才能補回來。如果虧空補不上,就得自己掏錢‘填坑’。”小曾說。
當記者說到“回扣”時,小曾立刻糾正:“我們業界都叫‘傭金’,屬于合理收入。導游沒有工資,沒有社保,唯一的收入就是它。”
小曾介紹,傭金的比例,由旅行社和購物點商家約定,通常為20%—30%。商家先把傭金給旅行社,旅行社再與導游結算。導游只要拿到出團行程單,便和旅行社形成“自然”合作關系。行程結束,雙方結算傭金,合作關系終止。
“只有接團費較高的旅行團,才能正兒八經拿到導游服務費。”小曾說,“作為導游,我們更喜歡接高價團,每天拿200元的導游服務費,壓力不那么大。可惜高價團不多。”
對此,北京交通大學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表示,一些旅行社為拉攏客源,采用“零負團費”的營銷方式,通過降低旅游質量、增加旅游購物消費“找回”利潤。同時,為了降低風險,旅行社將矛盾轉嫁到導游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