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泊爾又陷質疑:不銹鋼鍋標識幾乎無一合格
隨著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錳析出量對人體無害”的結論公布,蘇泊爾錳超標有害健康的質疑似乎就此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更多關于蘇泊爾不銹鋼質量和不銹鋼市場混亂現狀的聲音依然此起彼伏。
蘇泊爾
撇清“錳超標危害”又陷質量質疑
懸而未決的蘇泊爾錳超標事件上周五有了新進展,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于當天發布了初步評估結果:經過極端試驗證明,不銹鋼炊具的平均錳析出量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這個出自于國家權威部門的結論似乎可以讓蘇泊爾錳超標事件就此塵埃落定,但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長嚴衛星的一席話卻讓人將目光引向另一個焦點——蘇泊爾產品的質量。
嚴衛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評估中心出的結果只代表不銹鋼炊具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并不能證明產品的質量是否合格,因為不銹鋼炊具的質量包括耐用性、抗腐蝕性等,這些跟產品所使用的不銹鋼材質相關。實際上,早在2009年哈爾濱工商局首次曝光蘇泊爾問題炊具,就曾指出其“質量不合格”。
部分業內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曾透露,蘇泊爾問題炊具之所以出現錳含量超標的問題,原因在于企業生產炊具所選用的鋼材以錳代鎳,目的是降低生產成本。
對此,蘇泊爾始終表示,生產炊具的鋼材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記者試圖聯系蘇泊爾公司了解質量質疑一事,但相關聯系人的手機始終關機。
就這個問題,食品安全與環保專家、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在接受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錳主要起消磁作用,由于錳的價格相對便宜,很多不銹鋼鍋具都會多加入錳來代替鎳、鉻等材料,而且這種現象非常普遍。
中國特鋼企業協會不銹鋼分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晨報記者采訪時也表示,雖然2011年12月21日正式實施的衛生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制品》中沒有明確不銹鋼材料錳的析出量是多少,但是該標準對食品接觸用不銹鋼制品主體使用的不銹鋼材料是有規定的,在食品接觸用不銹鋼制品中加入錳不符合國家標準,該負責人同時表示,這種做法在行業內還是“比較普遍”的。
專家
食物接觸類不銹鋼制品標識
幾乎無一合格
人們對蘇泊爾錳超標事件的關注也引發了對整個不銹鋼食具容器市場的關注。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董金獅告訴記者,最近他們針對不銹鋼食具容器的標識進行了檢查,結果不容樂觀,“可以說,就沒有合格的。”
董金獅表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制品》明確規定,在食品接觸用不銹鋼制品或其最小銷售包裝上應標注不銹鋼類型,即不銹鋼種類和牌號,但包括一些知名品牌在內,在標識上無一符合這一規定。
董金獅進一步解釋,在我國,食品接觸類不銹鋼制品分為兩類,一類叫食具容器類,即用于生產、加工、烹飪和盛放各種食品的炊具、餐具、食具及其他容器,也就是鍋、碗、盆等。還有一類為不銹鋼餐具,即作為直接接觸食品的刀、叉、匙、筷等餐具,這兩類不銹鋼制品都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銹鋼制品》規定范圍內,但食具容器類不銹鋼制品對鋼材的要求更高,“因為蒸、煮、炒、煎等烹飪過程對溫度要求較高,對炊具等防腐蝕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因此這類容器一般要求使用奧氏體鋼材,也就是鎳、鉻含量比較高的,通常鉻的含量在18%至20%之間,防銹能力較強,鎳的含量在8%至10%,防腐蝕能力較強。而餐具類不銹鋼制品對鋼材的要求就沒有這么高,可以用奧氏體鐵素體鋼材,對鎳的含量要求比較松。”
董金獅表示,調查一圈下來,他發現目前市面上的不銹鋼制品,無論食具類還是餐具類都沒有按照標準對不銹鋼的材質種類和鎳鉻含量進行標識。“由于沒有標識,不便于監督,這就導致很多廠家在生產鍋時所用的鋼材跟餐具一個標準了,這也就是為何好多不銹鋼鍋用著用著就發黑、發烏或變得坑坑洼洼,甚至出現掉塊現象。做飯的時候,鹽、酸這兩種物質對不銹鋼有很大的破壞作用。如果廚具防銹、防腐蝕能力縮水,很快就會被腐蝕掉。”
董金獅介紹,不銹鋼制品如果被腐蝕對人體是有危害的。“腐蝕帶來的最明顯的后果就是里面的重金屬會溶解,其中,鎘是危害性比較大的一種,所以我國對鎘的含量有嚴格要求,即每平方分米鎘的含量不得超過0.005毫克,其次是鎳,每平方分米不能高于0.1毫克,鉻則不得高于0.4毫克。”